<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一定要讓這種廠商了解"消費者"才是老大
頂!頂!頂
別讓這篇文沉下去
黑夜穿梭幽靈影 白色骷髏形似馬 郎喚南宮名帶恨 君揚怒眉殺天下
jerry3410 wrote:

哇,
一下子沒上就來到這麼多回覆,
我是苦主啦,

剛剛朋友打電話給我,
說新聞都看不到,網路也搜尋不到了,
我上來看一下 果然是這樣,


看樣子東森有受到很大的壓力,
似乎暫時屈服於某種勢力
新聞都撤掉了,
(剛剛查證,因為維大力是東森的廣告廠商,一年約有幾百萬的業績
廠商看到第2波新聞氣炸了,揚言要撤掉每年的廣告預算,
因此東森高層下令禁撥,所以現在搜尋不到了)


我來還原一下整個過程,文長 感謝您耐心看完

4/3晚上我喝到加料的汽水(真幸運無言),
4/4早上9點左右我post上01,
半小時內有2家媒體(東森.華視)的早鳥記者就發訊息給我,
留下要我跟他們連絡,
(我的個性是,有發訊息給我,我都會禮貌性回電一下)
打電話給第1家記者,
過程重點是這樣:


我: 你好,我是jerry
記: 你好,我是東森記者***,我有看到你喝到螞蟻汽水文章,我們想採訪你一下可以嗎?
我: 不用了吧,我只po上來娛樂大家一下, 我不想上電視,而且我下午要出門耶
記:沒關係,我覺得報導出來,可以提醒消費者注意,而且也可以督促廠商加強品管..等等 之類的
我: 那好吧, 不過我下午3點要出門喔,你們來得及嗎? (這時大約9點半~10點之間)
記: 你在哪裡,地址給我好嗎?
我:在台北縣*********
記: 那我12點出發, 可以來得及,到了我再打給你
我: 好吧, 拜拜

然後,我也回覆了華視記者黃小姐,


記: jerry,我剛剛看到你的文章早餐都吃不下了,我們想採訪你可以嗎?
我: 不過東森剛剛已經說要來了,你們還要來嗎?
記: 東森跟你約幾點?
我: 他們說12點出發
記: 好, 那我們跟他們一起拍,這樣你就不用講2次了
我: 好,謝謝你喔
記: 你那邊地址給我
我:台北縣........

然後4/4當天採訪完撥出,就是你們看到的第一段新聞
(121樓那一篇有網友轉貼),

當天後來也有多家媒體記者發訊息給我,
包括台視記者以及曝光率很高的TVBS電視台的記者,
但是因為他們發訊息給我的時候,都比較晚了,
接近中午, 還有下午的時候,
我都一一的婉拒,因為已經拍完了,不需要搞那麼麻煩


然後就是4/4當天晚上東森記者羅先生打給我,
說明天約下午2點要來跟我致意一下,
他們會一起來拍,
(我那時候心裡的想法是: 他們應該會有一些免費的飲料來,
我還在想廠商來我還要安慰他們一下勒,
發生這個問題他們也不願意,

我比較容易體諒別人無心的過錯,
並不會見獵心喜,
因為今天產品發生問題不是維大力公司願意的,
只要你誠心道歉,即使你象徵性的帶一罐汽水來,
我也會握手言和收下來
(我也多次在廠商來之前跟記者這樣講,記者可作證)


誰知道廠商蔡副總經理兼廠長的態度一副侵門踏戶來"檢視消費者"的樣子,
讓整個拍和解的過程不歡而散
(廠商還順便得罪.質疑記者跟我串通, 這就是第2波廠商形象大傷的新聞,
不過這個新聞已經搜尋不到了.只剩網友在第253樓轉貼的新聞文字敘述
<不過這新聞要看畫面會比較生動>眨眼睛

而在第2天來採訪最後,
我送他們到社區門口,
我有跟廠商說:
本來我真的覺得沒什麼事,
沒想到你們今天來的態度是這個樣子,
不僅我覺得不舒服,我家人也覺得很不快,
然後我有跟廠商說,我會給廠商3天的時間,
希望他們能做妥善的處理,
(發個正式的道歉啟事,或是誠心誠意的跟我媽說對不起..)

再來我就沒想這麼多,
只是今天我朋友打電話告訴我,
新聞都不見了,
讓我非常的吃驚!
原來這就是維大力公司你們的處理態度,
掩耳盜鈴 粉飾太平,

今天我一個消費者喝到螞蟻窩的汽水是事實,
我要聽的不是你們的製造過程有多嚴謹,
品質有多好,
要你們誠心誠意的倒個歉,
有那麼困難嗎??


ps..以上所言百分之百屬實
這邊的文章歡迎轉貼 轉po
還有我不會上ptt, 有ptt的網友要轉載也感謝您,

我相信除了東森新聞,
還是有很多媒體以及大眾傳播工具可以展露真相,為民喉舌!!

pps..我目前沒有任何求償的想法,因為我相信無欲則剛
朋友建議我跟他們提出
1.在報紙上對長期支持他們的消費者登道歉啟示
並承諾加強品管
2.捐20萬元給孤兒院或是貧童營養午餐 (出示收據即可.不經我手)

這樣ok嗎?

大公司的處理態度居然是這樣
決定 ~~ 拒買拒喝
【被停權了】- 卡通先生
jerry3410 wrote:
廠商看到第2波新聞氣炸了,揚言要撤掉每年的廣告預算,
因此東森高層下令禁撥,所以現在搜尋不到了...(恕刪)


真的是惡劣阿....掩耳盜鈴嗎?
那就整理一下好了...





只可惜沒看到東森第2波的新聞..
找消保官找民代增加曝光度讓媒體願意報


這種態度、這種手段

副總兼"廠長"難怪他會那種表現,真是可恥

維大力系列產品以後都不會碰了
仇不在他人、而在亡者親人,在沒明言放下仇恨之前,誰來置喙皆是殘忍
社會 :
 
汽水有螞蟻 維大力硬拗消費者火氣大(2010/04/05 20:1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樹林李先生買了6瓶本土金黃色汽水,其中一瓶打開裡頭赫然出現上千隻淹死的螞蟻,今天(5日)維大力公司代表蔡副總到李先生家,卻只顧義正嚴辭的解釋原因,甚至懷疑中間有假,家屬氣的連茶都收起來,大罵早知道不讓代表進門。

蔡副總一進李家沒有太多招呼,拿起螞蟻汽水拼命解釋,氣氛也越來越僵。李媽媽眼看得不到道歉,蔡副總手上的汽水又滴出幾十隻螞蟻,氣的連茶杯都收起來,坐回位子氣的不想說話,照片裡,她明明用筷子從汽水罐裡夾出一片白色不明固體,兒子還喝了一口稠稠的吐在杯子,也有幾百隻螞蟻,蔡副總還是想解釋。

「這個是凹還是洞還得實驗,而且洞口這麼低,怎麼爬的進上千隻螞蟻?」家屬不過想要花錢買東西的公道,氣的起身不留人,李先生還是客氣的送到家門口,沒想到一轉身,蔡副總改成懷疑記者有私心。媒體清白不容污衊,蔡副總言語讓人遺憾,滅火不成反而野火燎原,企業形象就毀在一兩句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友志、王哲男)


廠商真的很可惡
拒買+1
挖....好強勢的廠商

還那麼強硬

趕快鬧上新聞吧

jerry3410 wrote:
...(恕刪)朋友建議我跟他們提出
1.在報紙上對長期支持他們的消費者登道歉啟示
並承諾加強品管
2.捐20萬元給孤兒院或是貧童營養午餐 (出示收據即可.不經我手)
這樣ok嗎?


樓主啊...
如果你覺得廠商來者不善,
不管是要自保還是要廠商提出一個合理的交代,
還是要先聯絡你所在縣市的消保官了啦,讓消保官出面。
不然你還真的要靠自己和廠商鬥喔.......

現在的問題比較大的是,證據沒有保存好,只剩下殘骸和相片.......
講那麼多

就是拒喝啦

沒誠意

什麼態度

還壓新聞

拒喝~~沒第二句
自由的幻影 wrote:
版大,
如果水果要採訪你說出這段施壓的內情,
你要不要接受採訪,
你如果要的話,
我幫你通知我在水果服務的同學,
看他覺得有沒有新聞價值......(恕刪)


廠商不是說後續要追查問題原因嗎?
那基本上就是問題還在..還沒解決..當然還有新聞價值不是嗎?
Jerry應該提供相關資料給衛生單位..請他們稽查這些大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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