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小孩欺負一個大人 wrote:請大家自己看一下找一...(恕刪) 法官誤判或是偵查錯誤在所難免.但是刑求逼供就不會是在"在所難免"之列.刑求逼供致人死罪的團伙其罪行與殺人真兇一樣.令人髮指憤恨難消.
m531215 wrote: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錯殺,檢察官刻意錯用法條,幫當年9名軍官脫罪。他將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當年軍方人員殺人罪。 讚,告的好,大快人心,邱立委加油...
尚有當時其他該一併起訴名單如下:軍方偵辦人員 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上將黃顯榮[32]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中將陳肇敏[32]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事蹟存記[32]空軍總司令部政治作戰部少將副主任金國梁:事蹟存記[32]軍法室主任發言人曹嘉生[32]⋯⋯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空軍獎章[32]反情報隊上校隊長許應強:大功一次[32]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空軍獎狀[32]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空軍獎狀[32]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大功一次[32]國軍法醫中心鑑定組上校組長李偉華[32]國軍法醫中心方中民、張冠民、蕭開平、謝安慈[32]法醫李敘鉅[32]軍事檢察官黃瑞鵬[32]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呂德義、羅正南[32]審判庭審判官胡功信[32]空軍作戰司令部普通審判庭審判官審案者甯方中(中尉不具「軍審官」資格)[32]作戰司令部中尉警衛連長胡進成:舉發江國慶的檢舉人,於破案後獲頒檢舉獎金[32]。福利站支援士兵劉景太:在江被槍決後,軍方以劉景太涉嫌與江國慶串供、企圖誤導軍方專案小組偵辦方向為由,將他提報行政處分[33]。此次重審案件被檢方列為證人,未被檢舉更多以後國賠後應由上述人等負責共同分擔國賠代位求償責任,不得饒恕。那些人名後面32、33我也不知道是啥意思??是軍中不爽當初案件的有心人士把資料翻找出來我今天一大早開信箱收到的一干人等鉅細靡遺...公諸於大眾就是不想只把目標放在那9個人而已應該由那些人共同負擔國家賠償的款項給受害家屬凍結財產、防止脫產、禁止出境!!!!也是希望大家能夠轉知讓大家共同用與論的力量來監督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