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資副總和小朋友對嗆.....(我被鎖定了)


ice36fire wrote:
又要人家看又不準人家...(恕刪)


感謝你的護貝!


他真的知道著作權是怎麼一回事嗎......
堂堂人資副總搞不清楚他有沒有著作權的話



我只知道~我剛才已經打電話給總經理!
希望某公司與本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上的往來!!

只能說:同樣是主管!怎麼差這麼多!?

我可沒有指名道姓說誰喔!
因為我連是哪家公司~哪個人都不知道阿~~~
再次發問

副總,請問一下你對這些所謂草莓這麼的厭惡,那幹嘛面試完還讓它們進來

邏輯有點不通???

一個還好(可能被騙),但感覺你說出來好像很多個說

是因為25歲以下嗎???

ice36fire wrote:
1:來報到了居然還穿拖鞋的
2:活動要開始了要求8點集合8:30活動開始,有些爛草莓就給你8:40才帶著早餐到.
3:活動開始不到10分鐘人不見了.....消失在指定地點,擔心出事還要從公司調人來協尋,結果在7-11吹冷氣
4:一邊工作一邊講電話,像聽障人士叫都叫不到
5:我們要送的保養品試用包,沒發幾包通通塞到車站置物櫃,自己帶回家,傳單則是丟在垃圾桶
...(恕刪)


派報公司?

Zamang wrote:
他真的知道著作權是怎麼一回事嗎......
堂堂人資副總搞不清楚他有沒有著作權的話




不知道可以把發表的聲明當成著作看待嘛?
查了著作權法,上面是寫侵害權益才違反,就是不知道這篇聲明稿是否可以算權益上的侵害?
"保留法律追訴權"
真的是電視看太多
副總
只有不懂法律的人才會說出這句話阿
peterTG wrote:
不知道可以把發表的聲...(恕刪)


我也稍微看了一下~
不曉得算不算??
只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學長應該睡了......
明天再打電話問看看嚕~~~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除非樓主自願!
否則在沒有違反規則的情況下~
誰也沒有任何權利刪除這篇文章!!
叫他回去翻書
居然翻出了著作權法
要笑死我嗎?
法律常識會對到著作權去
這家公司有沒有法務室?
PS: 真以為是私人BLOG
喜歡怎麼搞就怎麼搞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我也稍微看了一下~不...(恕刪)

我記得以前聽我弟說過關於智慧財產相關的東西,都是視侵害的情節來決定的。
一篇文章如果是小說被轉載的確是侵害(人家要賺錢),一篇聲明稿被轉載的話...這就有點微妙。
而且那位副總也算不錯,還有加上禁止轉載的警語,這麼一來有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力與保障就不得而知,可能要問一下法律系相關的人來解釋一下了。

peterTG wrote:
我記得以前聽我弟說過...(恕刪)


印象中~之前公司在設計商品外包裝時~
只記得像是專屬本公司的商品包裝!
如果被仿造~才會有侵犯智慧產權的問題!!
至於聲明稿...就像你說的!的確是個很妙的東西...
不過對他(我也不知道在說誰)...我也不想多說什麼~
畢竟夜路走多了~總是會遇到阿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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