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Huang wrote:你可以去告樓主呀?到時候一樣給你一個PS.(1)不過我猜你會說「我不會像樓主這麼無聊」類似的話...(2)我認為樓主說「不知道縮到哪去」在主觀上是單純描述事實! 這個邏輯能通刑法309和310條就可以刪了
夯兲巭 wrote:您大大的誤會我了樓主說要提告 卻PO了一個報案單如此而已 您何必認真呢...(恕刪) 也沒有多認真啦,就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而已....只是看你也是一路這樣跟下來,應該有在看帖而不是像我們這些圍觀鄉民只有鼓掌放炮而已有幾位大大講的訴訟知識,怎不趁機學一學,這平常可是要花錢找人講給你聽的你說樓主要提告,結果只PO了一張報案單前面有大大就講過了,兩條途徑去告,自訴跟公訴自訴要自備律師去法院比較麻煩公訴就是去報案,警察受理之後就進入偵辦程序了,等證據備妥由檢察官提出訴訟,原告可以回家吃飯打D3了這些前面都有講到了你問有任務還沒結束,是想樓主為什麼沒PO判決書還是和解書嗎?我想,應該沒那麼快耶,又不是7-11繳水費,繳完馬上給你收據你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