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安瓜 wrote:
文章日期: 2008...(恕刪)

多謝安瓜兄的提醒!與這樣的仁兄討論我並不會牽扯太多,該提醒的都提醒了,剩下就看他自己了!
事件的後續發展才是重要的!
安瓜 wrote:
壓案吃案已經不是頭條...(恕刪)


對呀~就是要施壓...
公務員怕的就這個...
不過真的好的警察也是有的喔
xrurika wrote:
對呀~就是要施壓.....(恕刪)


沒錯,我之前在台南的小JOG被借去騎了半年吧....還找的回來....

警察先生還很客氣的跟我說要寫哪邊哪邊.....

很久之前,高中時代跟朋友去谷關夜遊迷路,還是直接問路過巡邏的警察伯伯才回到大路的....
End of Story....Bye....
那兩個員警應該自己以為是公安還是武警

橫 狠 霸
感覺上,這個台灣地區是不是已經開放中國公安進駐了?
看來晚上出門要小心了...
~~抓住指縫的風,就能抓住緣分~~
這件事也有PO上PTT的八卦版,過沒多久就被版主鎖文了,理由是:爭議大

並且轉到PoliceLive板去,結果一堆瘋狗酸民跑去鬧版~~~~~~~~~

只能說都要上法院了,就請各好律師還被害者清白

在這邊看鄉民幹譙"取暖"也不是辦法

只能說這類文章容易引起大爭議,PTT都鎖文處理..01也該有所動作
marcjacobs wrote:
今天我們把事情推到剛...(恕刪)



女生可以抽菸,警察當然可以吃檳榔!!
但是...場合跟時機是重點吧...

今天..
你是一位執行勤務的警察,就算是便衣好了, 執行勤務中可以吃檳榔嗎??(若執行勤務的守則有明文規定允許那我道歉)
而且是在對民眾臨檢..
面對兩位沒有穿著制服.隨便拿個證件晃一下.嘴中嚼著檳榔而且態度極度不佳的男子.
光懷疑跟恐懼與保護自己都來不及了哪還想這麼多...

警方一開始的態度與處理事情的方法就有很大的爭議,姑且不論後面的公然侮辱過程是不是有要商榷的地方
若一開始就能明確告知身分以及需要幫忙配合的地方(不是警員証晃一下就可以交代,百姓沒有超強的動態視力..)
那是不是就沒有後面的事件???

警員維持治安的辛苦,相信大家是有目共睹.
但是這不代表警察可以藉"合理的懷疑"而無限上綱自己的一切舉動..
國家賦予你的是維持治安保障重身命財產安全,但沒有給予你可以毫無節制到為所欲為
(以這件事便衣一開始的態度)
xrurika wrote:
我有去報過案,我來分...(恕刪)


上次有個節目請到律師來談警察吃案的問題~~

大家以為拿到報案三聯單就沒問題嗎???

這是大錯特錯~~因為警察為了績效~~能不讓民眾報案就不報~~

如果民眾真的堅持要報案~~那三聯單也有兩本~~

一本是給民眾看爽的~另外一本是真的會上報到分局的~~

所以不要以為拿到三聯單就會有員警幫你處理案件~~~


Ryu38 wrote:
這件事也有PO上PT...(恕刪)


八卦版鎖文的原因有公告
"後續回應不符合八卦"
不是爭議性的問題

以不符合該版宗旨鎖定
我個人是一點意見都沒有

至於PoliceLive會吵會鬧
這個我並不覺得意外
跑到警察休息室去喊警察有問題
......不被酸才有鬼

---

只要沒吵成一團
我覺得現在的情況還是在"討論"

應該還算是在"閒聊"
只是不怎麼有"趣味"罷了

我很努力的裡裡外外都逛了逛
01好像也只有這版比較接近主題
所以放到這來

---

請律師是很簡單沒錯
不過就一個二十歲的孩子
她還在打工賺自己學費

律師費用一審六萬
除了跟父母伸手外~她還有其他選擇嗎?

真的...如果遇到事
都只能花錢消災
那跟落後國家直接塞錢給警察又有什麼兩樣
(說不定還便宜些)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那真的是警察嗎?
就算是,最好告到他們兩個離職!
警察就可以這樣亂來?這樣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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