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說50或100不能跟21000相提並論那結論就會很奇怪撿到小數目可以拿撿到大數目不能拿舉個例說:拿走一個小學生100%的午餐費-不算沒道德拿走一個小家庭30%的生活費-算很沒道德以數學公式來看拿走100%是比拿走30%的結果好很多(在這主題的結論)那以後大家會選擇怎麼做?21000全拿走不要出聲是最好的選擇以失主的觀點來說卻是最不想看到的所以失主應該也會說我寧可作拿回70%的選擇也不要100%的失去看官那你是失主.拾獲者.道德者.看熱鬧的.
怕老婆 wrote:大家都說50或100...(恕刪) 通常會撿到50或100絕大多數是直接現金掉在地上現金上不可能有寫姓名就算真有寫..也不可能得知一定就是上面姓名者所擁有大多數人會貪小便宜沒錯但是自知理虧就不會去硬凹錯了道歉認錯或規還就沒事...這跟金額大小沒關這跟當事者態度有關且其態度還咄咄逼人...這...就是當今學法律想考公職人的寫照??相信絕大多數人跳出來砲不是因為今天自己的私慾私貪而砲今天砲的是態度而且還知法玩法一點不顧道德觀這其實是大多數人所看不下去的跟金額大小無相關且失主是整個皮包遺失而非現金遺失這又跟你所說的50元或100元差距甚大真的也慶幸台灣還有希望若今天這種事情報導出來反而沒人跳出來砲....那台灣的未來可真的一點希望都沒了完全無道德觀存在以上才是重點
jerry~~~ wrote:我覺得用假高尚形容挺不賴的阿他說不恰當我當然要請教他有沒有更好的你要臨時動議 提一個嗎? 我投降了,我輸了水晶骷顱 wrote:我無言了第一次遇到投...(恕刪) 我輸到底了~我真的沒遇過死在自己話下的人
怕老婆 wrote:大家都說50或100...(恕刪) 没有大家說,只是對潘女没有同情心感到不齒,對潘女親友上網稱已和解或自已為弱勢貧戶等言論,後又被人發現並非和解,李婦亦並未稱警察搞不清狀況及潘女多次出國遊玩應非貧戶等感到忿怒所以火一直燒下去
這件事情的重點在於態度,一開始的態度就是個問題,而不是等事情爆發了在來遮遮掩掩。學校也沒有一開始就做出正確的決定,危機處理能力很糟,以為發一個看起來就是一面倒向學生的聲明文件就想擺平事情,太傻太天真。如果潘姓學生真的沒有錯,積極處理的話,可以找記者、警察、婦人開個說明會說清楚。相信以現在的狀況來看,記者會出面的、警察會出面,如果潘姓學生真的沒有錯,婦人也會願意出面幫忙澄清。再告訴你還有第五種人,撿到錢還給對方後,知道對方家境困難還包一個小紅包給對方。
jerry~~~ wrote:小弟比喻 更需要的人讓大家有所疑惑(有人覺得月入三萬的李婦不窮 有人絕得她要養兩個小孩很辛苦 有人說她非單親....很多說法.....)...(恕刪) 管他 月入三萬 要養兩個小孩...還是窮不窮??我認為假高尚的是潘女阿~這整件事情 就是心態問題啊~不難懂啊!!事情如果沒爆發 我覺得 她根本就不會捐出去!!戒律王 wrote:趁火打劫就是敗類有比這個更恰當的嗎 真的超貼切的啦!!
講白點啦,X女也是看人家單親窮困才敢跟人家要阿,要是今天撿到10萬是平頭刺青某大哥~~她小姐要不要態度強硬要個3萬阿?講一堆似是而非的理,就沒同理心想自己買東西爽爽,被爆出來只好裝好人一下~~怎不拿自己出國玩的錢捐給小狗阿?
看來大家都沒有掉過錢我本身是掉過2次第一次含皮夾10000左右只能說屍骨全無.於是花了幾天跑監理所.戶政單位.銀行等等我只能說XXX第二次含皮夾5000左右皮夾有送回來現金都不見了.但我很感謝送皮夾回來的人.讓我不用緊張的跑一堆地方所以我是以失主的觀點來看事情若以失主的觀點來看道德者我會說別再罵了搞到最後肯還70%的人都靠向100%全拿那只會更糟糕會還的就是會還不會還的還是不會還要還70%的看這新聞後50%決定要還50%決定不還以這比例來說失主還更吃虧那道德者是幫了失主還是害了失主又聲援者是幫了失主還是害了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