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麼有部分人會把校園霸凌怪罪到零體罰政策?

banana1971 wrote:
老師有16項管制權,
除了口頭規勸,還有罰站(有時間限制的),罰座與隔離等
你的"0處罰"是指這些多不算是處罰嗎?
我當初就是誤解"0處罰",我以為連罰站多不行
後來查資料才知道

新聞報出來的事件,我覺得已經是很大條了
這些行為在成人世界是要被判刑的,

一個不受老師16項管制權影響的小孩,
你覺得打他就能解決嗎?
現在上學最在意的就是畢業不是嗎?
打他他還是能畢業,能有多大影響呢?



我當老師的親人說話了..

你說的處份權,不是輕到無效,就是在實務上不可行.有些在實務上不可行的
的原因,是因為在法律上或整個社會氛圍上,並沒有提供執行此處份權的教師
足夠的保護.被告被報上新聞,教師要自己承擔.校方、教育部、法院不會提供
任何的保護,即便教師是出於善意的依法處罰.

就像你上面列出來的:
口頭規勸:這就不用多說了
還有罰站(有時間限制的):沒記錯的話,每次10分鐘..嘖,真久,真恐怖,罰我的話我一定嚇到閃尿.
罰座:這真是無比的酷刑呀.
隔離:有種東西聽說叫受教權.

另外,還有種情況叫作:你執行這些處份時,有學生會問候你的媽媽,然後不理你.

別告訴我體罰沒有效,以前有體罰時還沒幾個學生敢當面問候教師的媽媽,還嗆要
拿噴子來的?

打他就算他還能畢業,即便他死性不改,還是有機會有所收歛,進一步可減少他對
正常學生的傷害.像我上面那篇寫的,每天行禮如儀的道歉與原諒,是誰真正受到傷
害?還有人以為管教有效與否只在於對該學生有無效果嗎?受害的學生?是否能應
此得到保護?
yes_arthur wrote:
感謝諸位網友對這議題...(恕刪)

第八條 後面這幾項更嚴厲的手段 "假日輔導、心理輔導、留校察看、轉換班級或改變學習環境、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高級中等學校除前項之措施外,必要時得為退學之處分。 跟體罰比起來 你認為哪一個對學生比較有嚇阻力! 如果有學生對這幾項手段 都不在乎時, 我也不認為 體罰能嚇阻或矯正之.


套你的說法,請問一下,實驗數據在哪??轉換班級或改變學習環境?我只想問你,
沒有任何可行的管教方式,這種處置只是把燙手山芋丟給下個老師而已,問題解
了嗎?你比我更清楚.

我對你的文已經到懶的理的地步了,空中的鳥類和飛機,甚至UFO大概都被你射
光了.地面上還是一堆坦克和武裝步兵呀,我知道你對空能力很強,但是對方陸軍
大軍壓境,問你何解,你不能老跟我說你這高射炮打飛機打UFO,甚至打外星母艦
有多猛呀!

最後送你一句:

走出你的象牙塔,到第一線去看看吧..

xieb wrote:
我只想問你一個問題....(恕刪)


你是真的懂老師的困境
也實際說出我們大多數人的心聲
謝謝你!

TO樓主

你的論述
有邏輯 有法律 有獎懲辦法等 洋洋灑灑
但讓你在真正的到教育現場去"玩"個幾年
你就知道了! 麼是孤立無援 有心無力


但你的最後一點:

7. 要矯正校園霸凌者或行為偏差學生行為 除了以上懲戒措施外, 正本清源是否應該從解決型塑其行為背後的因素, 可能是家庭功能失衡、 或交友不慎進入幫派、或價值偏差...等著手. 不一定立竿見效, 不一定對每個人有效. 但能挽救一個算一個, 越早做成效機率越高, 即使必須多花費人力物力, 但當下所耗費的成本 跟爾後可能耗費更大的社會成本相比 一定更少.
學校資源不足, 政府與社會應該給於更多的資源, 增加社工與青少年輔導人力與物力. 這也是社會整體的責任!

我是同意的,現今有熱情理想的老師還是有在做相同的事的,
做的深度夠不夠 支援系統足不足?
端看這個國家是不是還是要用最廉價的方式來辦教育了!!



零的境界01 wrote:
但是零體罰肯定助長校園霸凌...(恕刪)


說的真好,學生在學校不怕老師了。

還怕任何人啊!?

啥手段都搞的出來。






若想爬得跟上帝一樣高,那麼上帝會把你搖下。

banana1971 wrote:
一個不受老師16項管制權影響的小孩,

你覺得打他就能解決嗎?

現在上學最在意的就是畢業不是嗎?

打他他還是能畢業,能有多大影響呢?



------------------------------------------------

"打"是不可能實施的方式了

應該尋求其他方式,例如停學或影響畢業等措施


就是因為那16項規定是脫褲子放屁,有跟沒有一樣,我們才希望有適當的體罰。打沒用嗎?請問你怕不怕死?怕不怕被打?


banana1971 wrote:
"打"是不可能實施的方式了

應該尋求其他方式,例如停學或影響畢業等措施


現在是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有受教權,你敢停學?不怕被家長告死喔?
tlk35 wrote:
你是真的懂老師的困境...(恕刪)


我猜想您可能是中小學老師的一份子

我要請教 對於減少或防止學校霸凌 就以下法令許可的懲戒措施 您認為那一項 無效? 最近發生的一些校園霸凌事件
學校對這些學生 實施過哪些懲戒措施? 是這些措施無效 還是 校方沒有積極從事管教所致?

(六) 教師管教學生應依學生人格特質、身心健康、家庭因素、行為動機與平時表現等,採取下列措施:勸導改過、口頭糾正、取消參加課程表列以外之活動、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矯正其行為、調整座位、適當增加額外作業或工作、責令道歉或寫悔過書、扣減學生操行成績、責令賠償所損害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其他適當措施。必要時,教師除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外,得請訓導處、輔導室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之。

(七) 依前項所為之管教無效時,或違規情節重大者,教師得移請學校為下列措施:警告、小過、大過、假日輔導、心理輔導、留校察看、轉換班級或改變學習環境、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高級中等學校除前項之措施外,必要時得為退學之處分。

(八) 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保管之,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

可能有一些學生 必須到"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 這樣的地步 才對其有嚇阻作用. 對於這樣的學生 使用直接體罰就有嚇阻成效嗎?

提醒你 ,就算法令賦於教師擁有父母對子女相同的懲戒權--就是體罰好了, 現行父母對子女體罰也不能達到傷害的地步, 如果達到傷害地步 就是家暴 也是觸犯刑法傷害罪.

那麼請教 您要如何體罰學生, 可以達到比上面懲戒措施還有嚇阻力 但不觸犯到刑法傷害罪?

你要用戒尺還是"愛的小手" 輕輕打手心? 還是藤條重重打手心打屁股? 還是呼巴掌?

如何打才會 暨有嚇阻力 又不會對學生 造成肉體傷害? (心理上的傷害呢?)

誰來執行? 當下被激怒的老師嗎? 還是另外有專門打學生的訓導人員?

打學生要不要訓練?! 要如何打 才會打到如以前曾經想制定的"有短暫疼痛" 卻不會造成傷害的力道?

這力道怎麼拿捏? 打小一女生手心 跟國一男生手心 力道一樣嗎? 同樣的力道 有些學生可能只產生短暫疼痛
細皮嫩肉的學生 可能瘀青一片 ; 那麼要不要先進行皮膚厚度測定?

打幾下? 才會達到你認為可以嚇阻的效果?


那些已經達到必須使用到"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 才足以嚇阻的學生 , 你要怎麼打?

老師可以打學生, 軍官可不可以打兵? 警察可不可打犯人? 交通違規者 可不以可打 比較有效?

.....



體罰有這麼簡單嗎?!



>>第八條 後面這幾項更嚴厲的手段 "假日輔導、心理輔導、留校察看、轉換班級或改變學習環境、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高級中等學校除前項之措施外,必要時得為退學之處分。 跟體罰比起來 你認為哪一個對學生比較有嚇阻力! 如果有學生對這幾項手段 都不在乎時, 我也不認為 體罰能嚇阻或矯正之.


也不用質疑我的數據, 如果已經懲戒措施到 "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 的學生 不用討論在校園內要不要對他體罰了!







yes_arthur wrote:
感謝諸位網友對這議題...(恕刪)



這篇真的算是講解得不錯了,雖然我看到拔獅子鬃毛那一段覺得是詭辯(因為也能套入"零體罰不會造成霸凌流行風潮"這樣的loop),但是後面的法條算是滿受用的


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所以以後老師有台階下了,只要有霸凌問題的部份,直接通知家長孩子的霸凌問題,並且提醒家長此法條並且說明老師並無此法執權,唯有家長能自行處理

若是將來霸凌持續且被媒體揭露而爆發,老師也能提出證據說明自己無法執權並且提出證明曾經敦請家長使用法執權,給自己找台階下了

xieb wrote:
我當老師的親人說話了...(恕刪)


"打"是不太可能實施了,
得另尋其他方式
我說過"16項"管教權無效時,
我比較傾向用影響畢業來處罰,
停學也可以考慮,但這涉及憲法就看立法了

"打"的管教對老師來說是兩面刀
不要只看到好的一面,而忽視另一面的問題
你說"打"來管教,不是每個老師多認同的做法

當受到毀謗與威脅時
老師本身應該受到法律保障,
yes_arthur wrote:
也不用質疑我的數據, 如果已經懲戒措施到 "家長或監護人帶回管教、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及其他適當措施" 的學生 不用討論在校園內要不要對他體罰了!


算我自打嘴巴吧,回你這篇.

1.你哪有提數據呀??
2.就你說的,很多會霸凌的學生是因為家庭因素造成.你說要家長和監護人帶回管教,實務上你有沒有遇過家長
告訴你:小孩不是你們老師該教的?不然就是不理的.你說的這個在某些case裡,和沒處罰或放棄這個小孩是
一樣的.
3.移送司法機關?我想我說到快爛了,為什麼可以教可以管時,不讓老師去做,一定要弄到不可收拾直接進司法機
關毀了這個小孩的前途?
4.象牙塔應該不大,你怎麼走了那麼久還走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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