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就是要再"浪費口舌"
怎樣?!
您越是跟樓主指名我
我就都會特地上來發表
我不跟樓主私訊
我就是要上來發表
怎樣?!我有犯法嗎?!
而您到底是去報案樓主沒!?
我跟樓主都還在等呢
而您是哪隻眼睛看到
我說您告陳先生"不會成功"?!
您要不要去爬一下我回覆的文章?!
我說"陳先生頂多構成公然侮辱但沒構成誹謗罪"
請問
我哪邊有說錯?!
您告陳先生誹謗罪"不起訴"欸
而您如果再一直把陳先生的事當成炫耀來恐嚇其他人
您小心會被舉發
因為陳先生目前是"緩刑"而且還是被判"拘役"而已
等明年期限一到
如果您還拿來說嘴
各位請發揮正義心態
跟警政署舉發"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不需受害人親自報案或提告"只要有人舉發檢察官自然會偵辦
還有您還真扯
說告陳先生的官司拖了兩年......
一件妨害名譽的官司可以拖兩年
比葉少爺的"三審定讞"只花一年多還真是久
我印象中是前年底左右吧(確切時間忘了)
然後去年六月份就有新聞
您兩年的計算方式好厲害哦!!!!!
現在我是說給樓主聽
樓主
我直接在這邊教您怎麼做
"您去電給員警說您要備案強制罪"
我保證可以
就算您要"報案方式"也一定可以
這案例搜尋一下新聞
我記得有部落客被店家恐嚇刪文結果被依照強制罪緩起訴(因為和解)
這棟樓是日必購現在最怕的
您不用刪
直接等檢察官傳喚都跟檢察官說
然後問一下員警
強制罪目前絕對是構成
但是將簡訊給員警看一下
如果員警覺得有恐嚇意味
我真的建議您直接跟他法院見了
而只要您備案了"強制罪"
他如果敢再騷擾您
會連同社會妨害秩序一起移送
總之
您現在趕緊跟員警連絡說要備案強制罪
v3su wrote:
不用客氣
趕快先跟員警聯絡
然後再趕緊撥空去一趟警局製作一下筆錄
因為強制罪有罰未遂犯
意思就是就算他沒達到讓您刪樓的結果
但還是已經構成強制罪要件(而且還超明顯 超)
"那位員警會是最有利的強制罪證人"
所以請您找這位好心的員警幫您受理
...(恕刪)
某曾講再多也沒用啦,
要告什麼快點告一告,
男人別只剩一張嘴以及只會欺負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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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必購這家代購時常以代購商品先收錢後,
接著在根本沒貨可出時以拖延、恐嚇、謾罵、強制等手法來逼受害人接受刪文後才退款(而且時常以分期退、拖延退)的模式。
以上所言純屬自01上及google出來的受害人文章可供佐證。
如果曾先生認為我污衊你日必購的公司商譽或妨害名譽,歡迎對我提告,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