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d wrote:
重點...勞動服務,...(恕刪)
您提出的三點,很好,我來給您回應:
勞動服務 -> 上課時間進行 -> 剝奪學生受教權 -> 上新聞 -> 老師倒楣被處分
-> 下課時間進行 -> 剝奪學生下課時間 -> 勞動出事情 -> 上新聞 -> 又是老師倒楣
記過 -> 國中小沒有記過的喔 -> 無效果 -> 學生一樣爛 -> 老師倒楣
找家長 -> 家長說:老師要管好阿,我小孩給妳打沒關係 -> 老師打下去 ->家長說:老師怎麼打我小孩,我要去教育局檢舉,人本同時發新聞稿痛批 -> 老師倒楣
這位a先生,請不要再發白爛文了,看來看去您發的文最沒營養跟符合現實,想想您自己做不做的到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