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i t o wrote:
只是很氣這種死小孩....(恕刪)
這是哪個無知的誰?誰??誰???
網友們自行分辨吧





楊
怡
X
吳
靜
O 

jacktung wrote:
到底滿18了沒?...(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那位學生有何後台?
讓你做此指控,
如果市長依法對此學生提告並求償,
該市長是否會被人說不給年輕人機會,
讓年輕人留下前科污點。
怎麼做不都有人不滿,
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少法該學生被判徒刑之機率是零,
民事求償也只懲罰其父母,
當然如果大家如認為修法將兒童及少年適用一般刑法,
本人樂觀其成。...(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