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要求為姦殺嫌犯討國賠的立委及議員代付並歸還彭姓員警已支付的看護費!

支持+1啦..
連署不管有沒有用, 至少在01出沒的記者們也做了報導, 不過可別讓這篇沉了..
支持樓主+1。
爛立委跟民代,看到可以在媒體增加曝光率就亂挺罪犯,只會檢討警察開槍不當,卻無視開槍的起因--->"衝撞警察"。這些人喪盡天良,只會亂挺,真相出來後卻不敢負責任。
樓主人呢??這麼多人連署了,下一步呢??

快出來行動了阿!! 大樓蓋一蓋 人跑了嗎??
cc2009 wrote:
心虛撞警被打癱 警支...(恕刪)

連署+1,希望喜歡來這裡挖新聞的記者,趕快報導這一篇!
連署+1,希望公平與正義會回來台灣
彎曲度很好 wrote:
你的邏輯還真怪

你的那些所謂 如當時只是一位無照駕駛之少年因害怕被裁罰及被父母責罵,
而闖臨檢站而撞傷員警,
觸犯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妨害公務罪,交通罰緩等刑責不重之罪,


不過是一堆你憑空的假設,跟事後的選擇性片面說詞

傷害罪?? 如果今天是警察被撞到半身不遂 或是死亡呢

前面都有人列出用槍時機要領了,你還再凹

同僚都被撞到了,還在警告,警告完我看大概全滅了吧

當警察連生命身體收到威脅都不能有所作為時,你敢指望會有警察願意出面打擊犯罪嗎

+1說的太好了
很奇怪,該選區的人....是否應該表示些什麼吧?
有些人勇於冒險,死不認錯,好騙難教!聽騙不聽勸.
在此連署有用的話.那也算我壹份...

真的太扯了....
kevinml wrote:
連署抗議有用的話我也+1
對阿 賴清德立委怎麼沒一起被檢討勒


因為他今天在嗆葉金川
認真的警察卻在民代的壓力之下變成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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