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BLUE wrote:呼悠 ...我也是在...(恕刪) 就跟『呼攏』是一樣的意思啦。忘了什麼時候去考據了一下,兩個詞彙是相近且創造時間也是相近的。既然01是台灣的網站。我們還是用『唬濫』會比較適恰。麻煩請不要再用什麼哥。唬濫我們有更棒的傳統詞彙叫做『唬濫伯』OK?
風無 wrote:嗯... 那我要懷疑...(恕刪) 那就當我沒常識囉反正我是呼悠哥不過我不需要去左岸就知道這個詞彙了不過這裡也有一個常識那就是刪掉自己的發言是不能規避的蔣大的主機裡面還是有紀錄的有律師就包贏嗎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的是很多律師跟法官是沒啥素養的搞不好法條草案他們常常也搞在一起跟人解釋好距離下班還有20分鐘
bigmouw wrote:那就當我沒常識囉反正我是呼悠哥 不過我不需要去左岸就知道這個詞彙了不過這裡也有一個常識那就是刪掉自己的發言是不能規避的蔣大的主機裡面還是有紀錄的 有律師就包贏嗎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的是很多律師跟法官是沒啥素養的搞不好法條草案他們常常也搞在一起跟人解釋 好距離下班還有20分鐘 既然是常識為何又要刪掉?別轉移話題啊!你是怎麼把印度幫狗結紮打疫苗的新聞看成人家在殺狗啊?說人狗咬狗一嘴毛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有沒有影射對方為「狗」的意涵?請勿使用「忽悠」作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