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現在偵訊過程必須全程錄影錄音、被告反應有刑求則檢察官必須
舉證無刑求、被告自白不能當做有罪唯一證據…等,如果最後仍有
冤案,至少也知道要找那個法官、那個主事者負責。
但,廢死聯盟一天到晚叫人廢死刑,那廢死刑之前要如何防止增加
無辜受害者?他們沒有提出辦法;如果真因廢死刑而造成更多被害者,
他們有誰願意出來負責?沒有!他們比那些誤判害死人的法官更沒種,
因為廢死聯盟絕對沒人出來負責!民眾也絕對找不到人出來負責!
就跟人本教育一樣,一天到晚叫老師不能管、不能處罰流氓學生,
等校園霸凌越來越嚴重時,他們屁股拍拍,說放完火後就不關他們
的事了,那被霸凌的學生的委屈要找誰討?找不到人討啦!
gufan wrote:
而且重點是政府用不正...(恕刪)
問題是現實中有改進嗎?沒阿...
找那個主事者?有用嗎?...託夢?
現實中是..冤賠求償失職司法官是掛0的......
有人負起責任嗎?從來沒有...
歡迎來到現實世界...
廢死不是好方法,但是卻是表達對人性(政府)的不信任
比起反廢死把性命交給一個不知道檢討的政府機器來的好多了
XXXXXX( PS.只想對事, 無意針對人 ) wrote:
以人口論, 廢死的全世界國家人口大概就是20%
大多數是被逼廢死的小國
多數大國都要靠死刑維持治安
墨西哥廢死後, 這5年因暴力死了30000人
韓國停止執行死刑後, 殺人案增加了32%
(恕刪)
全世界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現已廢除死刑。詳細數目如下:
完全廢除死刑:95
廢除普通犯罪死刑:9
實務上廢除死刑:35
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國家總數:139
保留死刑:58
以下將世界各國按上述四種情況(完全廢除死刑、廢除普通犯罪死刑、實務上廢除死刑、保留死刑)分類。
過去十年之中,每年平均有三個國家在法律上廢除死刑,或者由僅廢除普通犯罪死刑變成完全廢除死刑。
1. 完全廢除死刑
下列國家在法律上已無任何罪名可判處死刑:
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安哥拉、阿根廷、亞美尼亞、澳大利亞、奧地利、亞塞拜然、比利時、不丹、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保加利亞、蒲隆地、柬埔寨、加拿大、維德角、哥倫比亞、庫克群島、哥斯大黎加、象牙海岸、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吉布地、多明尼加、厄瓜多、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喬治亞、德國、希臘、幾內亞比索、海地、教廷、宏都拉斯、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吉里巴斯、吉爾吉斯、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馬爾他、馬紹爾群島、模里西斯、墨西哥、密克羅尼西亞、摩爾多瓦、摩納哥、蒙特內哥羅、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尼泊爾、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紐埃、挪威、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菲律賓、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盧安達、薩摩亞、聖馬利諾、聖多美普林西比、塞內加爾、塞爾維亞(包括科索沃)、塞席爾、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索羅門群島、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東帝汶、多哥、土耳其、土庫曼、吐瓦魯、烏克蘭、英國、烏拉圭、烏茲別克、萬那杜、委內瑞拉
2. 廢除普通犯罪死刑
下列各國法律上死刑僅得用於例外情況,例如軍法或特殊狀況下的犯罪:
玻利維亞、巴西、智利、薩爾瓦多、斐濟、以色列、哈薩克、拉脫維亞、秘魯.
3. 實務上廢除死刑
下列國家法律上仍保留普通犯罪的死刑,例如殺人罪,但它們在過去十年內都沒有執行死刑,而且不執行死刑據信已成為國家政策或既定慣例,因此可視為已在實務上廢除死刑。曾向國際承諾不使用死刑的國家也包括在內:
阿爾及利亞、貝南、汶萊、布吉納法索、喀麥隆、中非、剛果、厄利垂亞、加彭、甘比亞、迦納、格瑞納達、肯亞、寮國、賴比瑞亞、馬達加斯加、馬拉威、馬爾地夫、馬利、茅利塔尼亞、摩洛哥、緬甸、諾魯、尼日、巴布亞紐幾內亞、俄羅斯(註10)、南韓、斯里蘭卡、蘇利南、瑞士、塔吉克、坦尚尼亞、東加、突尼西亞、尚比亞
4. 保留死刑
下列國家或地區仍保留普通犯罪的死刑:
阿富汗、安地卡、巴哈馬、巴林、孟加拉、巴貝多、白俄羅斯、貝里斯、波札那、查德、中國、葛摩聯盟、剛果民主共和國、古巴、多米尼克、埃及、赤道幾內亞、衣索比亞、瓜地馬拉、幾內亞、蓋亞那、印度、
印尼、伊朗、伊拉克、牙買加、日本、約旦、科威特、黎巴嫩、賴索托、利比亞、馬來西亞、蒙古、奈及利亞、北韓、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卡達、聖克里斯多福、聖露西亞、聖文森、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新加坡、索馬利亞、蘇丹、敍利亞、台灣、泰國、千里達、烏干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美國、越南、葉門、辛巴威
–
註釋
10. 俄羅斯於1996年宣佈停止執行死刑的政策,但曾於1996到1999年間在車臣共和國執行死刑。
資料來源: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http://www.amnesty.tw/index.php?p=1012#note10
139 : 58的國家數比例
換算成人口數比例
是否是 20: 80 ???
相信計算基礎有討論的空間
但對於目前保留死刑普通犯罪的死刑的58個國家中
有多少國家是已開發國家??
例如美國(3億人口), 日本....
多少是開發中國家?
如印度(10億人口) , 印尼(2.4億人口)
甚至還有未開發國家???
如阿富汗(神學士政權), 烏干達....
或是該國人權紀錄如何??
例如中國(13億人口)
甚至這些開發中與未開發國家GDP/GNP, 或是平均國民識字率有多高??
全世界前五大人口數國中(*中國 . *印度. *美國 . *印尼 . 巴西)
前四大人口數國目前仍保有普通犯罪的死刑
針對死刑國家或是廢死刑國家的司法制度與刑事立法政策
台灣未來不論是司法改革
或刑事立法,修法
所願意參酌借鏡的國家落在哪一邊陣營國家較多??
死刑存廢不是必然歐美如何做??
西方世界觀點不意味就一定是好的
但是長遠來看
未來台灣對於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的追求與司法制度改革
我們真的會是向印度, 印尼, 中國, 阿富汗, 利比亞, 馬來西亞, 蒙古, 北韓, 阿曼, 巴基斯坦, 坦索馬利亞,
蘇丹, 敍利亞.....等國家追尋效法??
相信過去歷史所得到的經驗法則
答案已經不言可喻~~
神戶齊 wrote:
哎呀說到陳金火,陳進...(恕刪)
死刑判決如果當作是一種測試,通過此測試就死刑確定,那絕大多數通過的當然都是有罪者,但是必然付出有少量無罪者也通過來當為代價,要極度減少誤判,那就只有不斷提高測試的閾值,意思就是會放過很多有罪的人,目前死刑外只有無期,實際只要關不到20年,保留這樣的死刑不會比終身監禁好,除非不在乎錯殺,不要說只要制度好就不會錯殺,只要有殺就有錯殺,只是機率問題。
神戶齊 wrote:
以上推論,江案誤判應該廢死
那陳金火,陳進興兩位是誤判?還是怎樣?何德何能談廢死?
江國慶是以上這兩位被執行死刑所附帶的誤差值,為了要讓這兩位上路所必需的烈士,堅持死刑者必須負責,不能全推給法官,然後法官不判死刑又有人要罵,大家都自封為上帝啦。
死刑還是不需要廢掉啊....這跟犯罪率無關,而且要挺住,再把鞭刑納入......

這樣才能稍稍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心靈,
不要再說啥罪犯有有人權,小妹妹都會被姦殺了,
那些無辜被姦殺的小妹妹人權在哪裡?被害者家屬人權在哪裡?
就算司法判關判賠錢,加害者雙手一攤,沒錢,你又奈我何?
廢除死刑後,那些垃圾留在人間作啥?關幾年就又出來繼續犯罪,劣根性不改,留他何用?
若真要廢死,請廢死聯盟的叼回去監管看護吧!
犯罪率高低根費不廢死沒關係,主要是如何處置加害人!補償受害者如此而已
不要再說些形而上,虛無飄渺的高道德論調!
個人認為,針對犯罪的懲罰,不僅是教化犯罪者,更是要撫慰受害者
不然就像江國慶被誤判,家屬能討回啥?衣冠堂皇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連道歉都不肯說一句。還想撐到三審定讞,跟那些姦殺的殺人犯有啥兩樣?還是在持續刺痛受害者家屬的心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