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麼有部分人會把校園霸凌怪罪到零體罰政策?

yes_arthur wrote:
很多人 還是把觀念搞...(恕刪)



你應該還是象牙塔的人,事不關己才會說這樣的話..

希望你以後不要遇上這些零體罰又性情惡劣的小孩.

也希望遇上了你能發揮你博愛的精神感化他,千萬不要跑掉嘿..

中山狼跟郭先生的故事應該知道吧..


當初北大跟台大在辯論"法治"方面的題目時

北大辯論方有例子舉的非常之好,

當一個強盜拿刀子要搶你錢的時候,你是要跟他說倫理還是法律..


我想樓主應該是屬於要跟他講倫理的人....子曰:XXXXX


有一句話非常適合你,非我族群,即非善類....

不贊成你的人叫思考不清楚



yes_arthur wrote:

看來您是這版上 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
yes_arthur wrote:
看來您是這版上 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 特別您是現職中小學老師
您所提到的 幾乎都是出自家庭功能失衡的例子 如果再加上出身於社經底層 這些小孩子在學業或品行上 出問題的狀況
就非常高. 學生家長本身都已經出狀況,未能負起管教權責任時, 學校很難以要求家長出面管教達到效果.
面對這樣學生, 確實需要社工資源的介入, 如果遇到更惡劣的家長, 甚至可以考慮透過司法手段 剝奪家長的監護權.


我大膽臆測這位「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所要說的是:
一、你的論點於台灣當下的現實中不管用
二、沒辦法,有時打比不打好

結果你只是重提出一些這位「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已經說得很清楚的話
然而再接著propose一些這位「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已經告訴你當下現實裡行不通的作法

說這是鬼打牆應不為過...

若我的臆測沒有太離譜,那你應該是屬於「多數思考不清楚且不可以對話的對象」
兒遭懲自行管教-家長︰被霸凌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01/78/2k1y0.html
自由時報記者郭芳綺/高雄報導〕高市一名小六男童遭學校懲處家長帶回自行在家管教五天,形同停學,家長不滿孩子被剝奪受教權,向本報投訴「深感被霸凌」;校方昨強調,該生屢次犯錯,為維護多數學生權益,才會依「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使出最後的非常手段。
這名小六男童因向同學借BB槍射擊其他同學,校方為此召開獎懲委員會,決定懲罰從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停課五天,不包括假日直到二十九日,三十日才能再回到學校上課,並召開個案會議。
家長難過的說,孩子確實犯錯,無論如何都不該剝奪孩子受教權作處罰,連畢業旅行都不准兒子參加,兒子曾難過到說想自殺,很心疼孩子受委屈。
對於家長指控,該校輔導主任黃勝發說,男童去年轉學過來,一而再、再而三犯錯,也出現性別認同的問題,同學都很懼怕他,勸說、隔離、留置的輔導辦法都用過仍無效,顯然已超出學校管教的範疇。
高雄市教師會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也說,確實不能排除有老師處理不了個案,況且學校是教育機關、並非矯治機關,當然也不能忽略家長可能「沒有能力」管教,他呼籲透過修法讓停學制度於法有據,同時安排社工及心理師介入追蹤、評估及輔導。
====================

教師無"法"管教,所以學校介入管教,但是家長無力管教…

處置方法:
1、別人的小孩死不完,而且bb彈打到又不會死!小孩之間玩一下沒關係~
2、"繼續"輔導改正偏差行為!(其它小孩請繼續忍耐…),愛是恒久忍耐…忍耐很久才是愛~
3、法辦,送少年法庭,由其他家告「該生」過失傷害

支持零體罰,到底在堅持什麼?



yctlkk wrote:
兒遭懲自行管教-家長...(恕刪)



如果樓主有小孩,
又很不幸跟喜歡拿BB彈射人這位編在同一班而且受到傷害的話....

不知道還能不能說出今天這樣的話..
制度本該就是維持秩序的方式

當沒有懲罰機制後,自然會有問題出現
抱歉! 剛這篇文章還沒寫完 就誤發出去, 現在把它補充完整

看來您是這版上 少數思考清楚可以對話的對象 特別您是現職中小學老師

(因為許多反駁我觀點的回文 完全不針對我的論點作反駁 只一直重複"小孩子這麼壞 不打行嗎?!"這樣的論調, 可以打嗎? 如何打? 打了有效嗎? 都無法針對這些質疑提出說法." 對於這樣的論調 偶覺得沒有繼續對話的必要. 對於偶本人帶有人身攻擊意味的發言 更可省了.

本人曾短期作過老師(不是教中小學), 社工 ,長期擔任過體罰時代的學生 更長期擔任家長 以這樣的資格跟您對話 應該足夠吧?

您所提到的 幾乎都是出自家庭功能失衡的例子, 如果再加上出身於社經底層, 這些小孩在學業或品行上 出問題的狀況

就非常高. 學生家長本身都已經出狀況,未能負起管教責任, 學校很難以要求家長出面管教達到矯正效果.

這樣的學生, 確實需要社工資源的介入, 如果遇到更惡劣的家長, 甚至可以考慮透過司法手段 剝奪家長的監護權.

面對這種學生, 想要透過體罰手段, 就期望他能對學習產生興趣 學業跟得上 . 有這麼麼簡單嗎? 就算給你體罰手段, 學生也

因畏懼體罰而願意交作業. 這樣環境的學生, 他對學習的興趣跟能力,恐怕早已蕩然無存, 對課業內容的理解與程度恐怕早已經

落後好幾年了? 這才是學生不教作業的原因吧! 這樣的學生, 能用體罰手段把他學業能力拉上來嗎?


許多人 把零體罰 當作零管教或 認為因為零體罰導致老師不敢管教, 皆是未能弄清問題本質沒能弄清因果關係的直線思考所至.

我已經不厭其煩地 舉出法令上 對學生體罰的限制 與實務上 實施體罰的困境, 也列舉並說明現行法令上給於學校的懲戒權

其嚇阻力遠高過體罰.

若要說 還有啥麼 非體罰的懲戒手段可以考慮, 禁閉也許可以加進來. 刑法上當然有對人身自由的保護, 但刑法或社會秩序安

寧維護法 也以剝奪人身自由作為處罰手段. 如果學生犯行程度 沒那麼嚴重, 是否在留校察看之上 再

有禁閉這手段. 不過關學生禁閉已經牽涉到剝奪人身自由程度, 必須透過立法而非行政命令可達成. 我也認為 "禁閉" 這

手段也一定引起高度爭議. 或許實施比較長間留置於輔導室 可能比" 禁閉" 簡單.



另外對學生提供法治教育與宣導,絕對是必要的, 特別是針對已經開始進入青春期的中學生, 讓他們瞭解啥摸樣的犯行, 要付出

啥麼樣的法律代價. 不要讓學生誤以為, 言語或肢體暴力加諸於他人身上 造成傷害 (像最近發生的毆打,強拍裸照等)所要付

出的代價只是幾個過或一張悔過書. 這樣的法治教育宣傳 也不僅僅只對學生, 也必須到學生家長.

針對問題嚴重的中學校, 具有司法公權力的警察巡邏甚至駐點, 也都可以配套.

有人說我在唱高調講愛心, 住象牙塔的. 錯了! 我是做生意的, 非常務實. 因為務實, 我才主張體罰不但無效反而後遺症很

大. (這些先前已經說很多不再贅述.)



今天假如我的小孩遭受到 其他學生對其身體的嚴重侵犯時, 我不會把該學生找來打一打. 如果真遇到冥頑不靈 毫無悔意一犯

再犯的學生 我絕對會告上法庭, 透過司法 民刑事手段 給於學生本人與家長懲罰. 讓少年感化院的管教來教育他吧

跟先前提到的"給於關懷輔導"矛盾嗎? 不矛盾! 當這些手段都失效時, 監獄將是最後一道的教育工具, 只不過未來這個社會

將付出更大的成本.


但請不要不教而殺!










yes_arthur wrote:
今天假如我的小孩遭受到 其他學生對其身體的嚴重侵犯時, 我不會把該學生找來打一打. 如果真遇到冥頑不靈 毫無悔意一犯再犯的學生 我絕對會告上法庭, 透過司法 民刑事手段 給於學生本人與家長懲罰. 讓少年感化院的管教來教育他吧
跟先前提到的"給於關懷輔導"矛盾嗎? 不矛盾! 當這些手段都失效時, 監獄將是最後一道的教育工具, 只不過未來這個社會


所以當關懷輔導無效時,還是要堅持反對還有機會導正學生的適度體罰,直接上警局'走法院'關監獄就是了?

試問假設不受教的學生家長是自己,是要選擇再用適度體罰試看看,還是直接送監獄?

若不受教的學生,只是個國中生或國小生也是直接上警局'走法院'關監獄?
未成年者犯法,監護人是要受相關連帶責任的,有那個父母願意這樣阿,開玩笑.....

然後家長怪老師沒教好,老師說一切依法處理,結果小孩變犧牲品

乾脆建議大家別生養小孩還比較快!

可以理解xieb兄 為何會越說越不客氣了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yes_arthur wrote:
抱歉! 剛這篇文章還...(恕刪)



我是不清楚你有沒有實際接觸過現今的校園,但是我看了你這篇,
只能說,太裡理想化...
零體罰的後果是甚麼,大家相親相愛嗎!
在台灣如果你是這麼想,我絕對BS你..

體罰是有其必要性,但是不能濫用.
說句老實話如果光用說的學生就會聽你的,那麼我建議你出來擔任教育部長好了..

老師如果用說的有用,今天八德國中還有其他的學校就不會變成這個樣子..
難道你要說這一堆老師都不會教嗎?

錯!我相信他們有努力過,但是被現實打敗..

老師管不動,即使想管,用說的沒用,小孩稍微掉几根毛,
很好,人本跟一些民意代表就會跳出來指著老師的鼻子罵,
(人本老是提倡人權,我怎麼都沒看過它們替受害者家屬爭取過)

在學生出現偏差時,你不能用一些方法導正過來,後面的就不用說了..
學生知道老師只能用說的而不敢碰他,十個有幾個會聽老師勧说?

去各校去宣傳法制觀念,我只能說,好學生是會聽啦,但是其他的很難以保證..
鞭子沒打在皮上是不知道肉有多痛,當處罰降臨在頭上之時..只是當成天方夜譚的笑話看待...
很多人都知道飆車不對,那為何還有這麼多人去飆車..

體罰雖然不是萬靈丹,但是沒體罰,光記過記他個一百個大過也不痛不養..
用勸導,可能當成看戲,搞不好老師越說學生越高興,口水噴個幾百斤,學生只當老師口水多


這不是高調,是不食人間煙火..
零的境界01 wrote:
所以當關懷輔導無效時...(恕刪)


>>所以當關懷輔導無效時,還是要堅持反對還有機會導正學生的適度體罰,直接上警局'走法院'關監獄就是了?


您能證明您這個假設為真嗎? 啥摸是 可以針對這些學生 導正這些學生的適度體罰

請您說明!






如果我們 現在是在針對一個嚴肅話題 作公民社會參與式的討論 那些無法提出道理 而淪為人身攻擊的言語

除了表達出發文者的修養外 偶看不出有啥摸幫助與繼續對話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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