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但是我這邊的訴求是證據


廠商的?

六前速手排 wrote:
廠商的?...(恕刪)


你在講什麼???

我說過了啊!樓主雖然有飲料倒出來螞蟻的照片,可是無法直接證實螞蟻是從工廠帶出來的
六前速手排 wrote:
廠商的?...(恕刪)

不是他訴求的重點

他的樂趣是挑J大的雞骨頭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你在講什麼???
我說過了啊!樓主雖然有飲料倒出來螞蟻的照片,可是無法直接證實螞蟻是從工廠帶出來的

認真回一次
有看過影片吧
副總
信誓旦旦
1.瓶子上一個洞.......所以造成如此
事實證明沒有洞,只是一個凹
2.打個洞實驗看看就會有如此結果
事實打洞後螞蟻也跑不進去

判斷副總說的話根本不可信是隨意胡謅的
根本與事實不符
這就是廠商的證據嗎??
至少J大有照片
而且很多人回你了
提證據證明是廠商的事

為什麼沒看你個聲??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畢竟不是100%的事情總會有疑慮或是第二方意見不是嗎


證據你要去跟維大力要阿= =

他都不提出證據...我也很無奈

你去幫我們跟維大力要吧



至於樓主的證據嘛, 現在提出的夠多了, 剩下的, 等上法庭再拿出來吧
難道練過如來神掌, 也要讓你知道嘛
canceryct wrote:
證據你要去跟維大力要...(恕刪)


現在是樓主認為螞蟻是從工廠帶出來的

所以是他要證明他的推論是正確的,我要找維大力要什麼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現在是樓主認為螞蟻是...(恕刪)


顆顆顆, 抱歉喔, 你最喜歡的法律是要廠商證明他沒問題喔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現在是樓主認為螞蟻是...(恕刪)

你又錯了
提告的是維大力

提證據要維大力證明J大毀謗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現在是樓主認為螞蟻是從工廠帶出來的
所以是他要證明他的推論是正確的,我要找維大力要什麼

不然請教首頁的照片您認為是什麼?事主無聊的加工品?
再者,提訴訟官司,是廠商須證明事主照片是惡意加工的成品,否則誹謗如何成立?
證據是要跟廠商要的,您一直圍繞在事主身上做文章,有意義嗎?
比賽看結果,接下來等待司法看怎麼走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所以是他要證明他的推論是正確的,我要找維大力要什麼...(恕刪)


民事訴頌裡面,舉證的責任在原告,也就是維大力有責任提出具體有效的證據,不然會敗訴,可能在偵察庭就被檢查官駁回,這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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