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jason wrote:
突然想到,仗義哥跟媒體遲遲不出來公開道歉,說明來龍去脈,最終該公司可提民事賠償官司,要求賠償名譽損失,到時該媒體應該會跳出撇清責任,全部責任還是由仗義哥扛,所以不要相信媒體會魚幫水水幫魚,因為一開始就是仗義哥給媒體錯誤訊息,所以也不能怪媒體囉!
所以,請仗義哥再出來說明清楚,有錯就道歉,又不會少一塊肉,但等該公司因此事而有所損失,該公司是有權利提出名譽損害賠償的喔,快唷!! **
(恕刪)
人家早就出來說明了~(目前只看見他出來說明)
正新方面尚未..(包含少東)
倒是你..10月份註冊到現在,回復文章10篇,只發言在這篇..
而且這麼了解事情經過..
居心倒是很.....................還是你也是當事者之一..
liu-jason wrote:
打架?互毆?圍毆?都屬個人在外行為!(該公司要踹共啥?)...(恕刪)
既然你說打架圍毆,屬於私人行為..那正新為何要開除他們???
員工.少東也都不代表公司.
那公司發言人,也無須出來做任何說明了..多此一舉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