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小鳥兄的意思,就是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應該無條件負起舉證責任啦。

因此喝到有問題飲料,要消費者自己舉證是廠商製造有問題;食物中毒,
也要消費者自己舉證是廠商食材或保存有問題,不然不能上新聞。反正小鳥兄
要完全顛覆消保法規定應由業者方面負舉證生產之產品已符合標準及科技水準
,才顯示其非常與眾不同及酷炫感,了不起!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1.那我可以懷疑飲料已經打開一段時日,所以螞蟻才跑進去築巢,並不是當下打開的嗎?...(恕刪)




這是新品種潛水蟻是嗎?你真是太有才了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這樣不會有誤導其他消...(恕刪)


我們怕有其他人受害

請其他人注意喔

自家東西有問題,不查證不檢討,只會壓下輿論


為了導正視聽

廠商應出面舉證自己的清白
啥?力貢啥?

ANT GOOD DRINK?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這樣不會有誤導其他消...(恕刪)

講過很多次了你是眼睛變白了看不到直接略過是吧?
請你要維大力提出查證個結果過程來說服大眾就不會什麼三人成虎的問題
什麼小鳥也提不出來只會擺官威就不要怪鄉民狂砲

你真好...讓這文章可以置頂 也讓我潛水很久這幾天就回了你好幾篇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100%證據


到底廠商的證據在哪?

我們好想去相信廠商是無辜的說,好希望喔

但...

樓主的證據讓我們繼續相信樓主耶

我好想相信廠商喔
presario2833 wrote:
這是新品種潛水蟻是嗎?你真是太有才了

不不不,說不定小鳥因為看到之前的報導『入侵紅火蟻不怕水,會飛行』,
再加上最近兩極冰帽融化,他去了南北極後發現很多新物種,所以特地提出來提醒大家的
六前速手排 wrote:
到底廠商的證據在哪?...(恕刪)


如果要廠商提出證明,可以請樓主直接去工廠表明要檢查機器不行嗎?

我想廠商方面會很願意的,但是如果檢查安全無虞的話,樓主發表這種混淆視聽的言論,是不是應該修改他的文章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這樣不會有誤導其他消...(恕刪)


不要說那麼多,你只要回答一個問題

你今天在7-11買了一罐維大力,打開後裡面有螞蟻,你怎麼證明螞蟻原來就在裡面?



有沒有需要證明?誰需要去證明?是消費者嗎?

如果照你的思考模式,廠商客服實在太好做了,接到電話就先問有沒有從購買過程全程錄音錄影,有沒有人證物證,如果沒有,抱歉,你最好自己吃下去,要不然我們公司告你誹謗

說真的,很想罵髒話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如果要廠商提出證明,...(恕刪)


我要去你家檢查你家有沒有蟑螂螞蟻,你要不要給我去?

真的,很想罵髒話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