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小室晴 wrote:
光看到電視報導的青少...(恕刪)

嗯嗯..
員警執勤時要派人在旁監督用槍時機(最好是民代)叫開槍就開槍
apple33 wrote:
然後我們再想想跟據第...(恕刪)


其實反而要思考,
如果警察的用槍受到太多非專業或政治性的監督,
會不會造成警察只願開開小罰單,
不願去辦理一些可能會用槍的案件?

問題的關鍵反而在於:
現在的警察用槍是未受監督的?
還是受到太多非理性與非專業的監督?
archibigball wrote:
贊成開放全民配槍和配...(恕刪)


說真我認為你只是來把事情模糊掉

今天警察在臨檢的時候..正常人都會停車下來檢查..

只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衝過去 或是闖過去吧

今天民代只相信 一般民眾的片面之詞大張齊鼓要警察給個交代..

而不先行問...不要說沒有管道可以問.. 立委 或是 民代們 手上都有警政署 公關人員的電話

他們可以先問過在決定要不要出來 開這個記者會

但是就小弟的認知 看起來

只是因為那時候有發生相關的警察用槍不當 故他們沒有查明 就直接開炮

要把事情導到說517負面印像 我想也不用戴這一個大帽子給大家

今天只是就事論事...

你認為民代沒有問題 試問 你知道他們是評估什麼後才出來開記者會呢!!

闖臨檢站 原來也可以開記者會指責警察問題嗎

那是不是一般民眾闖臨驗站 也可以呢?

負面教育 是民代要教民眾的嗎

不要批到剛好都是三個民進黨的民代就帶出來護航看一下 我們批的是什麼在來說好嗎!!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archibigball wrote:
贊成開放全民配槍和配...(恕刪)


蓄意衝撞警員還不能使用槍械制止,非常不能認同這句話~(警察代表國家暴力機構的武力機制,只有加緊限制他)
台灣的警察執行公權力受到限縮,倒楣的還是沒有關係的小老百姓,民代可以接受陳情但是未搞清楚陳情人是先衝撞警察在先,看起來就是見獵心喜有可以上版面的炒作新聞議題,這種議員跟立委還有臉領國家的薪水 丟臉
看起來立委跟民代的席次還是太多了 還是有繼續縮減的必要

wihan wrote:
其實反而要思考,如果...(恕刪)


應該是未受監督的吧
大家都知道警察是有牌的流氓啦
警察是國家培育出來的
就是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管制
他在執勤時的一舉一動都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
當時他追捕的不是啥姦殺犯衝撞警員
而是一個老百姓衝撞警員
我想這兩者應該是有不同的處置方式吧

archibigball wrote:
雖然我不認為在那種時候下,員警開槍時機有失當,但開槍傷害到人,這就是失誤,警械使用條例,並沒要警察用槍去傷害人的動機,槍械使用是避免警察人身危險而已,而不該是改善治安的工具,如果警械可以用來作為改善治安的工具,那豈不是回到西部片的年代?

如果不限制警察警械的使用,517遊行時,警察只要隨意設下路障,然後喝令遊行人不得越線,如果遊行民眾闖越那條線,是不是警察也可以拔槍射擊?警察配警械,確實是保障警察安全的手段,但不是唯一,警械能不用,就不該用,這是最基本的道理。...(恕刪)


當時是嫌犯開車衝撞員警,已經危及警察人身危險,我並不認為開槍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如果遊行民眾是拿著刀槍、汽油彈或駕車闖越那條線衝撞員警,令警察有人身危險,我贊成警察可以拔槍射擊。

大家都會注意犯罪者的人權問題,難道真的要等警察殉職了才有人關注警察的人權問題嗎(不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人民應該好好的選擇了,那些亂幫人家開記者會的,亂幫黑道和貪污站台的,事後一點歉意都沒有,統統把他們趕下台去!
說實在的 這件事要怪那議員他也很無辜啊
他只知道當時有人衝撞警察被警察開槍
會叫那位警員賠錢 還不是他的老大沒有LP也沒有GUTS
那時候全世界只有那兩位少年知道有姦殺案
這個也要怪議員的就太情緒化了
連他們的爸媽都不知道了

chin1228 wrote:
應該是未受監督的吧
大家都知道警察是有牌的流氓啦
警察是國家培育出來的
就是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管制
他在執勤時的一舉一動都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
當時他追捕的不是啥姦殺犯衝撞警員
而是一個老百姓衝撞警員
我想這兩者應該是有不同的處置方式吧


在被衝撞的時候,無法理解要如何分辨是姦殺犯或者老百姓...

即便分辨的出來,你也無法確認這老百姓會不會因此變成殺警犯...

所以你最後三句的意義是???

VICCHEN2006 wrote:
當時是嫌犯開車衝撞員警,已經危及警察人身危險,我並不認為開槍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如果遊行民眾是拿著刀槍、汽油彈或駕車闖越那條線衝撞員警,令警察有人身危險,我贊成警察可以拔槍射擊。

大家都會注意犯罪者的人權問題,難道真的要等警察殉職了才有人關注警察的人權問題嗎(不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你這是贊成警察把邱毅給幹掉啊...這一點肯定會被很多有權者反對的...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chin1228 wrote:
說時再的 這件事要怪那議員他也很無辜啊...(恕刪)


這樣說警察不是更無辜?被立委議員藉題發揮罵爽的,還要賠錢打官司,現在事情水落石出了反而躲起來,連句道歉也沒有,難道是警察活該被罵?

議員無辜?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presario2833 wrote:
你這是贊成警察把邱毅給幹掉啊...這一點肯定會被很多有權者反對的......(恕刪)


邱毅是衝撞警察導致危及警察生命安全嗎?如果是開槍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就算是立委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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