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薰愛被爆變性自清記者會" TVBS記者黃阡瑜 也太沒水準吧~!~

白色之瞳 wrote:
既然我不能斷定,那你...(恕刪)

我一直不把話題圍繞在變性上面,
變不變性,
對我們真的是無關痛癢,

我比較想知道這整個事件的始末,
如果是媒體記者胡亂捏造,陷人於不義,
那我認為大家應該要加以撻伐,
反之,
如果是劉小姐方面不斷主動釋出訊息,
那這可能就是炒作新聞了,

過程和觀感是一回事,
但確實劉小姐跟伊林(??)在這幾天的曝光率超高,
這些陌生的名字也漸漸烙印在我腦袋裡了,

我沒在看電視,
但光是聽廣播,
一天下來也聽到好幾次,

媒體策略操作不就是如此嗎!!!
從政治,財經,娛樂,教育,兩岸,國際,醫療等等....
我們的媒體不斷的被當成放話炒作的工具,
是非黑白無法在短時間明辨,

媒體記者或公眾人物,
掌有比平凡百姓更多的公共資源,
卻不珍惜自己的身分,
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
神戶齊 wrote:
結論是"重點"她出生...(恕刪)

這重點真的重要嗎
小愛並不是我們這些上網打嘴砲的女友或妻子
對我們而言
這新聞只是茶餘飯後的話題罷了
小愛並不需要做出多餘的回應

就像謝長廷說馬英九是同性戀
媒體跟綠委窮追猛打之後
報導出啥東西出來

是不是哪天有人報料出周杰倫有兩根屌(舉例 誰叫他老說自己是屌)
那媒體是不要要叫他脫褲子檢查

說真的
這些事真的對一般大眾有影響嗎
並沒有吧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我一直不把話題圍繞在...(恕刪)

說句公道話
要炒新聞可以用別的話題
不然怎麼那麼多新節目出來 男女主角誹聞跟著出來

小愛原本就是伊林2010年要力捧的新人了
說真的
如果有玩線上遊戲
某些藝人 模特兒還真的很常看到

變性這種話題
說真的
鬧大了會影響小愛一輩子的人際關西
多少人會用異樣眼光看她
並不是每個人都像菁哥他老公一樣
不是嗎
elevenii wrote:
說句公道話要炒新聞可...(恕刪)

所以他沒正面回應,
也是給了自己很大的操作空間,

他有可能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女生,
也有可能曾經是男生,後來變性成女生,

在他沒有說出肯定答案之前,
例如說:
是的,我曾經是男生,但我最後選擇了我最喜歡也最適合的性別.
或者是:
我從來沒說過我曾經是男生,我出生時就是女生,現在也是女生,
各位什麼時候聽我說過我曾經變性,我從來都沒說過啊!!!

只要劉小姐方面想提供資訊,
哪家媒體敢不到場,

以劉小姐之前的發言,
以上兩種說法都很合理,
重點是劉小姐方面想炒作多大,炒作多久,

但反之,
如果是媒體記者不用心跑新聞,
想欺負新人,
明知道劉小姐回應較生澀,容易出包,
還不斷的來圍剿劉小姐,
那我認為媒體也是自甘墮落,
踐踏自己的尊嚴,

總之,
我們沒人了解事件的全貌,
普遍都是瞎子摸象,
還是要等到事情水落石出,
才好去評判誰是誰非!!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所以他沒正面回應,也...(恕刪)

其實
這件事會鬧這麼久
我想是黃大記者自己鬧出來的吧
如果沒補上那句:這樣很累
我想
可能小愛的新聞
當晚撥一撥
隔天報紙一個小篇幅就結束了
像蘋果只報導一小篇然後就結束了

黃大記者讓自己公親變事主
現在還有多少人話題在小愛是不是男人打轉
大家的話題都是黃大記者的態度
連九孔都模仿她了
她的態度
讓自己上了火線
讓自己變成別人八卦話題
elevenii wrote:
其實這件事會鬧這麼久...(恕刪)

這兩天聽廣播,
只要有提到這話題,
都是用"疑似"作為開頭,
沒有人敢用肯定句,

既然是"疑似",
那就代表還有繼續發酵的可能,
我也不敢說最後面是誰獲得最大的利益,
可能是急於成名的公眾人物,
可能是希望因此獲得更高職位的媒體記者,

媒體與公眾人物本來就是唇齒相依,
共同製造話題也不無可能,

我們長期被媒體教育,
也應該要有質疑媒體的能力了吧,
曾幾何時,
在面對新聞事件,
我無法停止多方面的質疑跟假設,
事實也證明確是如此,

另外有個小小疑問,
照理說,
模特兒這行業,
靠的是人的外在(沒有人會跳出來說模特兒內在比較重要吧!!),
當初劉小姐應該有詳述自己的身體各項資訊吧!!

如果是這樣,
公司應該非常清楚劉小姐的狀況,
那此事件中,
公司是扮演什麼角色,
為什麼沒有人出面為劉小姐作任何保護措施,
這公司居心何在!!!
泰國贏了,,,,
超美

15151515151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這兩天聽廣播,只要有...(恕刪)

因為小愛還是小模

小愛印象中一開始是接外拍
然後接電玩展的秀
幫遊戲公司拍廣告
當便宜的代言人
第一個遊戲是蒼天
拍了李玖哲的MV(李玖哲幫遊戲唱主題曲)
那時候遊戲發表當天還請了白歆惠等等大牌模特兒(凱渥的)
後來小愛跟伊林簽約
代言生死格鬥骯賴(一開始是8個新人票選2個)

也就是
目前模特兒經紀公司都大量簽下新人
有潛力大紅的就力捧
有新聞的就炒作
炒作成功 開始接大量工作 價格上漲(公司 新人都獲利)
炒作失敗....換捧別的新人
反正新人多阿
每個都想往演藝圈擠
公司也要賺錢
當然要想辦法讓旗下的員工有秀走 有代言接
模特兒賺的多
公司就抽的多
Dave5136 wrote:
因為不知道別人心裡想什麼,所以是否為答非所問,是要客觀上依答案與問題的關聯來斷定,而不是根據別人心裡想什麼來斷定。我們指責一個人答非所問,是從聽者的角度,不是從說者的角度。


聽者非你一人,光這個討論串裡面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認為她已經回答記者的問題了。


Dave5136 wrote:
如果回答的內容,足以使不同的人聯想到完全相反的答案,這樣的回答就跟沒答一樣(反正聽的人愛怎麼聯想都可以)。「回答得不夠好」到了這種程度,就是答非所問(或者視為沒有回答)。。


"如果回答的內容,足以使不同的人聯想到完全相反的答案,這樣的回答就跟沒答一樣"→你錯了
這樣也算是有回答,因為答案讓聽者聯想到關於主題, 就像我舉的例子,去年跨年好不好玩,無論讓聽者聯想到
好玩或是不好玩都是回答,不管對與錯。
答非所問,是完全無法讓聽者聯想到關於主題的答案,例如:問他去年跨年好不好玩,他回答今天天氣很好。



Dave5136 wrote:
這個例子真是太爛了。生的孩子長什麼樣,是媽媽能控制的嗎?人力不能控制的事,是不可以歸責的。反之,「自清」要清什麼內容,完全是當事人可以控制的,講清楚就沒有模糊空間了,不是沒有給你機會講。有能力、有機會講清楚而不講清楚,導致大家只好用猜的,有人猜出了你不喜歡的答案,說難聽點,就是自食其果。...


你覺得因為人力不能控制,所以這個例子很爛是不是? 沒關係,我可以繼續舉例。
某天某個強暴犯被警察抓到,不但跟警察說他沒錯,還說是因為他強暴的辣妹在只有兩人獨處的辦公室穿太辣了,讓他有想像的空間以為在勾引他,沒事穿這麼辣幹麻。 辣妹的確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穿的那麼辣,也製造了犯人想像空間,請問照你的邏輯該辣妹,是否活該被強暴?


Dave5136 wrote:
演藝人員有沒有整形,性別為何,是可受公評之事。何況只是提出一種可能性,還算不上是指控。這的確是言論自由的範圍。...


喔,性別可以受公評喔,第一次聽到這個論點。 光整形人家沒整形,你說他可能去整形,他就可以告你毀謗了。


Dave5136 wrote:
1. 優劣更不是你說的算。哪來的「大家」?比較多人猜的答案,比較了不起?
2. 猜測本來就沒有優劣之分,只有猜中與沒猜中而已。即使是猜中的一方,也沒有比較高尚。
3. 多拉二個人下水,還是沒有比較高尚。
4. 劉薰愛的外貌太優,很多人就是相信他是真女人,加上記者會上劉沒有明白否認,所以還是有人相信他是真女人。相信是真的相信,不能講出來嗎?
5. 如果是一個真女人,卻被人爆料是變性人,為什麼在記者會上不乾脆的講清楚?一定有別的目的。炒作當然是可能性之一。你可以想想還有沒有其他更合理的可能性?
6. 拿變性來炒作是很大的指控?奇怪喔!你之前不也認為經紀公司有炒作之嫌?我不懂「經紀公司拿變性人炒作變性議題」跟「經紀公司拿真女人炒作變性議題」有什麼高下之分?為什麼前者你講得很高興,後者別人提一下都不行?前者講了那麼久都沒事,後者提一次就會造成傷害?
7. 我根本沒有「推測他是炒作變性的真女人」,我提出的是一個我觀察到的事實:「有人相信劉薰愛是真女人,並懷疑有炒作之嫌。」這個事實是用來支持我的主張:「劉薰愛答非所問,以致事實不明」。請搞清楚我的論點是後者,不是前者。一直都是如此。你沒弄清楚就「指控」我,有沒有造成我的傷害?

我知道你很同情劉薰愛,但討論事情要講理,請勿加人個人情感。


誰跟你用猜的。

今天那兩位不是路人甲,也不是路人乙,一個是她的祖母,一個是她的高中老師,由他們親口證實小愛的性別,

加上阿媽拿出小時候的男孩時期小愛的照片,及高中畢業紀念冊被編排在男生區小愛照片的物證,人證物證都有

了,這叫用猜的?你會不會說的太扯了一點,如果連這兩位跟小愛關係密切的人的話都不能相信,那就算小愛親口

說他是變性人,你也可以說他說謊,一切都是為了炒作不是嗎?

倒是你可有人證、物證證明她是女的? 有的話拿出來沒關係。

白色之瞳 wrote:
聽者非你一人,光這個討論串裡面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認為她已經回答記者的問題了。...(恕刪)
光這個討論串裡面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認為她答非所問。

不用比人數,只要有一定人數會產生相反的理解,這種回答就是「有答就跟沒答一樣」。
白色之瞳 wrote:
…"如果回答的內容,足以使不同的人聯想到完全相反的答案,這樣的回答就跟沒答一樣"→你錯了
這樣也算是有回答,因為答案讓聽者聯想到關於主題, 就像我舉的例子,去年跨年好不好玩,無論讓聽者聯想到好玩或是不好玩都是回答,不管對與錯。
答非所問,是完全無法讓聽者聯想到關於主題的答案,例如:問他去年跨年好不好玩,他回答今天天氣很好。...(恕刪)
「答非所問」這種沒有公認定義的東西,你愛這樣定義也隨你。是不是「答非所問」其實也不是重點,重點是「沒說清楚,以致於聽的人會有二種完全相反的解讀」。這種「有答就跟沒答一樣」的回答,你說不是答非所問,那就不是吧。假設我今天需要一隻貓來抓老鼠,你找來一隻不會抓老鼠、行動遲緩的肥胖動物,然後跟我力爭說這隻「是」貓,這樣一點意義也沒有,重點是會不會抓老鼠呀!
白色之瞳 wrote:
…某天某個強暴犯被警察抓到,不但跟警察說他沒錯,還說是因為他強暴的辣妹在只有兩人獨處的辦公室穿太辣了,讓他有想像的空間以為在勾引他,沒事穿這麼辣幹麻。 辣妹的確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穿的那麼辣,也製造了犯人想像空間,請問照你的邏輯該辣妹,是否活該被強暴?...(恕刪)
這個例子還是很爛。「猜測」,或把別人猜測的想法「講出來」,並不違法,拿強暴來比擬是引喻失義。

從你舉的例子來看,比較能類比的情形應該是:某天某個路人被一個正義魔人抓到,正義魔人說你怎麼可以瞄那個辣妹,她不喜歡四十歲以上的老男人瞄她,這樣會造成她心裡創傷。路人說辣妹不喜歡別人瞄她,就別穿那麼辣出門,自己愛那樣穿,被瞄要怪誰?辣妹的確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穿的那麼辣,要不要吸引了路人的目光。照我的邏輯,被瞄當然是活該,你怎麼能禁止別人的目光?

重點在於:「猜別人的性別」根本沒罪,你直接扣上「犯人」之名,根本是羅織罪名。
白色之瞳 wrote:
…喔,性別可以受公評喔,第一次聽到這個論點。 光整形人家沒整形,你說他可能去整形,他就可以告你毀謗了。...(恕刪)
1. 第一次聽到?沒關係,以後就知道了。不過請你注意「演藝人員的性別問題」跟「一般人的性別問題」是不一樣的。紅頂藝人雌雄難辨,民眾好奇而討論他們的性別,這會有罪?你嘛幫幫忙!
2. 請你注意一下「提出一種可能性」跟「指控」的巨大差異。
3. 如果是討論演藝人員是否可能有整形,你去告告看。告當然可以告,告不贏的。
4. 是「誹謗」,不是「毀謗」。請不要連基本用語都不知道就來討論法律。如果法律方面不是很懂,最好不要一副專家的口吻。這裡是公開的論壇,很多人很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請勿散布不正確的法律資訊。
白色之瞳 wrote:
…誰跟你用猜的。...(恕刪)
只根據記者會的訊息,你自己都說是「聯想」了,這還不是用猜的?如果你是根據那兩位「證人」的證詞才能「斷定」劉是變性人,那就別說他「已經回答得很清楚了」。

有的人沒聽過那兩位「證人」的證詞,只根據記者會的訊息,「聯想」到不同的方向,有什麼不對?
白色之瞳 wrote:
…那就算小愛親口說他是變性人,你也可以說他說謊,一切都是為了炒作不是嗎?...(恕刪)
他如果親口說他是變性人,也就不會有這個討論串了。假如一個真女人,在記者會上「騙大家說他是變性人」,跟在記者會上「閃爍其詞、製造想像空間」。事後受到的譴責程度,一定是不同的。

你之前也認為經紀公司有炒作之嫌,請說說「經紀公司拿變性人炒作變性議題」跟「經紀公司拿真女人炒作變性議題」有什麼高下之分?
白色之瞳 wrote:
…倒是你可有人證、物證證明她是女的? 有的話拿出來沒關係。
你還真有趣。用猜的要什麼證據?看劉薰愛長得那麼正,就猜他是女的,需要證據?你要辯解你不是用猜的,才需要證據。不要亂拉人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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