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tses wrote:
康叔真的很夠力新竹地...(恕刪)

敢問,有沒這麼大呀?
http://city.udn.com/54532/2033591?tpno=293&cate_no=0

網友都搜不到的人,是該做何說法呀?

不過,上面說的那位很大的阿哥,也被另一邊收掉了.

所以,到底有多大呀?我很害怕耶.
現在好像無政府狀態~

殺人強姦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打人又算甚麼~

無能的警政單位~


東方海皇 wrote:
所以,到底有多大呀?我很害怕耶?...(恕刪)

就是因為大家會怕
所以都想加入他們的幫派
我也想報名,不過報名費不便宜
剛查了一下知識  想說康叔那麼威一定有

果不其然
周公平定了武庚、管叔、蔡叔的叛亂之后,就把康叔封到這里(衛國)。它的疆域以朝歌(河南汲縣北)為中心,武父(河南河北交界處)以南,圃田(河南中牟西)以北的地區。康叔被封時還得到了殷民七族,即陶氏、施氏、繁氏、 氏、樊氏、飢氏、終葵氏七個殷商部族,以及許多寶器儀仗。

謎之音:許多珠光寶氣的姨丈 => 人脈果真夠廣.


康叔遵照周公的教導,很快就消除了殷遺民的對立情緒,收到了民大悅的效果。在眾多的封國中,衛國地處中原,又接近王畿,其疆域也最大,是屏衛周王室的重要封國。成王親政以后,任用康叔擔任周王室的司寇,執掌刑罰大權,衛侯又掌握著指揮成周八師的大權。

難怪可以動用私刑

真夠威的  

看來台灣真的沒救了...

雖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但錯的事情擺在眼前,卻無法可管

真糟糕
shitses wrote:
就是因為大家會怕所以...(恕刪)

是有多屌呀.

欺負單親家庭的小孩,算啥英雄好漢,矮騾子一頭.

有比這邊20萬人屌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6/8/2oqxs.html

需要有人罩你,來Mobile01呼一下,不就一堆了,有啥好怕的呢?

是還要啥報名費,如果你真有危險到要花錢解決,那簡單,一個月NTD 2萬,隨Call隨到,對方是死是殘是傷,完全不用你負責,你需要嗎?

shitses wrote:
康叔真的很夠力新竹地...(恕刪)

現在的公司都想辦法努力賺錢了

沒事誰要打打殺殺

演猛甲?

帶小弟出門吃喝 不用錢嗎?
這個案子不只是弄個和解書就可以躲過的刑法277-1普通傷害罪(告訴乃論)而已,
影片中已有強迫被害人下跪之情事,另根據媒體報導又疑似有逼簽和解書之情事,
則涉及了非告訴乃論的刑法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新竹的檢警應主動介入偵辦並提起公訴,若知悉而不偵辦,將構成刑法第127條之瀆職罪。

這個網友真的太有才了
wrote:
 (恕刪)
cc2009 wrote:
這個案子不只是弄個和...(恕刪)


台灣的法律,對未滿十八歲的人通常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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