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xe wrote:錢多到愛的要死呢ht...(恕刪) 剛剛檢視了gmail發現2天前台北市社會局有回信囉喵的~還是有很多地方還掛著義賣...如果沒有社會局去查,義賣照常掛著信件內容如下:--------------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關於您於99年5月3日致局長信箱,本局敬覆如下:有關「愛。擁抱生命 愛心T恤案」(以下簡稱本案),本局業於99年5月1日動員工作同仁5人(分成3組)針對台北市7家新光三越之網路DM、紙本DM等相關資料進行初步了解,經實地訪查後,辦理情形如下:(一) 信義新天地(A4、A8、A9、A11):現場僅A11館地下室有販售,看板上「義賣」字眼已請其立即移除(覆蓋),另網路DM未載及相關販售訊息。(二) 站前店(13樓贈品處):現場活動看板無任何「義賣」字眼。 網路DM上之「義賣」標題及內容,請其於查訪當日移除。(已於當日15時41分左右移除)。(三) 南西店(2館5樓):現場活動看板「義賣」字眼已請其立即移除(覆蓋)、網路DM標題未有「義賣」字眼,惟內容部分忽略,現場工作人員表示會儘速移除。(已於當日15時左右移除)。(四) 天母店(7樓贈品處):現場活動看板「義賣」字眼已請其立即移除(覆蓋)、網路DM上載明「販售」,未使用「義賣」字眼。(五) 當日並與新光三越總公司羅小姐(2757-3784)就本案進行溝通,並獲該公司配合。非常感謝您的來信!今後本局將持續注意其發展情形,並適時進行處理,日後倘對於本案仍有疑問或相關建議,敬請不吝指教,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6956~8,承辦人黃子薔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 平安、健康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師豫玲 敬復--------------
本局業於99年5月1日動員工作同仁5人(分成3組)針對台北市7家新光三越之網路DM、紙本DM等相關資料進行初步了解,經實地訪查後,辦理情形如下:...(恕刪)該給: greg6143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拍拍手 >>但是 社會局處置方式太軟了吧,這事早就新聞報多久了還放-- 義賣 ,因該發現直接開單了吧
clarencezheng2 wrote:+1 幫推~...(恕刪) 常在想 其實他之前鑽戒、將來辦婚禮 的錢~~其實是可以從480『成本』裡扣的因為我要討個老婆,每天晚上幫我恢復精力第二天才能有幹勁去做善事~~ 所以這也算成本其實講講...... 有什麼不算成本??都算啦 ~隨他一張嘴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