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薰愛被爆變性自清記者會" TVBS記者黃阡瑜 也太沒水準吧~!~

悶鍋不是也有找九孔扮她
看完整個很無言
台灣記者老早就全都死光了

現在你看到的 全叫狗仔

屌個一附鳥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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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刺激你、激怒你,
要的就是讓你失控、說出原本你不想說的話,
而且,掐頭去尾剪掉對他們自己不利的影音,剛好而已。
Dave5136 wrote:
光這個討論串裡面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認為她答非所問。
不用比人數,只要有一定人數會產生相反的理解,這種回答就是「有答就跟沒答一樣」。


我沒再跟你比人數喔,我只是想告訴你,答非所問不是你個人的定義如何就如何。


Dave5136 wrote:
「答非所問」這種沒有公認定義的東西,你愛這樣定義也隨你。是不是「答非所問」其實也不是重點,重點是「沒說清楚,以致於聽的人會有二種完全相反的解讀」。這種「有答就跟沒答一樣」的回答,你說不是答非所問,那就不是吧。假設我今天需要一隻貓來抓老鼠,你找來一隻不會抓老鼠、行動遲緩的肥胖動物,然後跟我力爭說這隻「是」貓,這樣一點意義也沒有,重點是會不會抓老鼠呀!


重點是認為那隻貓抓得到老鼠的人很多,那隻貓也不見得抓不到老鼠,況且從行動遲緩就認定抓不抓得到老鼠,這種看法過於自我,不然熊如何抓到靈活的鮭魚?

Dave5136 wrote:
從你舉的例子來看,比較能類比的情形應該是:某天某個路人被一個正義魔人抓到,正義魔人說你怎麼可以瞄那個辣妹,她不喜歡四十歲以上的老男人瞄她,這樣會造成她心裡創傷。路人說辣妹不喜歡別人瞄她,就別穿那麼辣出門,自己愛那樣穿,被瞄要怪誰?辣妹的確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穿的那麼辣,要不要吸引了路人的目光。照我的邏輯,被瞄當然是活該,你怎麼能禁止別人的目光?

重點在於:「猜別人的性別」根本沒罪,你直接扣上「犯人」之名,根本是羅織罪名。。


之前討論的時候,你就會說別再提權利,現在就會說法律無罪,你倒是挺會選對你有利的地方喔。
重點在於:引用"我朋友"的說法,說別人是真女人靠操作變性話題,炒作新聞。這不是指控是什麼?


Dave5136 wrote:
1. 第一次聽到?沒關係,以後就知道了。不過請你注意「演藝人員的性別問題」跟「一般人的性別問題」是不一樣的。紅頂藝人雌雄難辨,民眾好奇而討論他們的性別,這會有罪?你嘛幫幫忙!
2. 請你注意一下「提出一種可能性」跟「指控」的巨大差異。
3. 如果是討論演藝人員是否可能有整形,你去告告看。告當然可以告,告不贏的。
4. 是「誹謗」,不是「毀謗」。請不要連基本用語都不知道就來討論法律。如果法律方面不是很懂,最好不要一副專家的口吻。這裡是公開的論壇,很多人很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請勿散布不正確的法律資訊...(恕刪)

抱歉喔,我還是沒聽過有人討論紅頂藝人的性別,因為他們都是男的,這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我對你認為她是男是女,說真的本來也沒很大的意見,只是你引述"你朋友"說她是女的,為了炒作新聞裝成變性人,這我就有很大的意見,因為這已經不是猜性別了,而是道德上的指控,而且你朋友是私下跟你說這種猜測
也就算了,你怎麼把你朋友私下的猜測拿來放在公開論壇講?
關於整形的部份,你是法官或者律師嗎? 你怎麼知道告不贏?


Dave5136 wrote:
有的人沒聽過那兩位「證人」的證詞,只根據記者會的訊息,「聯想」到不同的方向,有什麼對


我不怪你朋友,因為不是他把操作變性拿來這裡討論,而是你!如果你連她的新聞都沒在注意,又憑什麼跟我在這邊辯好幾天?

Dave5136 wrote:
他如果親口說他是變性人,也就不會有這個討論串了。假如一個真女人,在記者會上「騙大家說他是變性人」,跟在記者會上「閃爍其詞、製造想像空間」。事後受到的譴責程度,一定是不同的。

你之前也認為經紀公司有炒作之嫌,請說說「經紀公司拿變性人炒作變性議題」跟「經紀公司拿真女人炒作變性議題」有什麼高下之分?


差可大了,如果她是真女人,那不就是讓阿嬤跟高中老師公開說謊,這當然差很多。


Dave5136 wrote:
你還真有趣。用猜的要什麼證據?看劉薰愛長得那麼正,就猜他是女的,需要證據?你要辯解你不是用猜的,才需要證據。不要亂拉人下水。」。


所以你沒任何根據,就亂猜? 就引用別人的說法,公開質疑小愛是真女人靠變性炒作新聞,還說會這樣猜是因為她在記者會上說不清楚,她自找的。

是不是根據大清律例,在公堂之上猜測無罪 ? 我告訴你現在是中華民國!
白色之瞳 wrote:
聽者非你一人,光這個...(恕刪)

大大提的有人可以證明他曾經是男生,
如他的祖母跟高中老師,

但也有人出面說明他的確是女生,
如他的前男友跟曾經摸過他胸部的公關,

兩方都好像有一回事,
但大大可曾想過,
你我自從離開了無法辨認性別的年紀後(如7歲以前),
還有人會拿你的性別做文章嗎??

重點在劉小姐開了一個撲朔迷離的記者會,
以他在記者會的說法,
事後要說他是男是女都有很大的空間,
而且也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因為他真的對過去是否曾經變性隻字未提,

如大大所說,
他要如何回答是他的自由,

當然,
所有的是是非非,
當事人被記者採訪時,
無論是自己召開記者會,
或是被記者突襲採訪,
常聽到如"一切依司法調查","偵查中不便公開","司法會還給我一個公道","那不是我說的","謝謝指教",
等等有說等於沒說的回答,
那我們的觀感如何呢???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被突襲採訪的人如此回應就已經夠可惡了,
那如果主動召開記者會的人呢??

我一在強調,
這種個人的芝麻綠豆,雞毛蒜皮,小狗生小孩的話題,
本來就不需要跟眾人交代,
但我著墨的是他開記者會的過程,

本來就不需要開的記者會,
利菁也沒開過變性自清記者會,
但大家也能接受,認同他曾經變性的事實,
人家也是成功的公眾人物,

為什麼劉小姐要召開記者會,
又丟出讓人充滿想像空間的答案,
記者提問全部選擇閃躲,不正面回應,
既然如此,
那發發新聞稿就好了,
如果這新聞有價值,有話題性,
新聞稿也有可能會上電視啊!!!
不可以這樣玩弄媒體嘛!!!
--------------------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不可以這樣玩弄媒體嘛!!!...(恕刪)


你想太多了,通常都是媒體在玩人喔,請問你是媒體嗎?
如果你不是媒體,又如何得知他們覺得自己被玩?


他們每天的工作本來就是採訪,哪有什麼玩不玩?
又不會因為對方有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而失去什麼?
白色之瞳 wrote:
你想太多了,通常都是...(恕刪)

如果這記者會是劉小姐召開的,
那就是劉小姐在玩媒體,

如果是媒體臨時突襲採訪,
那就是媒體想玩劉小姐,

但不變的是,
你我都是被他們玩的,

而我們被玩,
是沒什麼太大損失,
只是失去真相而已,

以後我們看到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應,
也只能鼻子摸摸,相視而笑,
讓這社會充滿了溫馨和諧,
反正中國人本來就是禮儀之邦,
不用太斤斤計較嘛!!
白色之瞳 wrote:
聽者非你一人,光這個...(恕刪)



你一直認為他是女的,
現在他已承認他是男的,
你是否對於為他狡辯感到不值呢。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如果這記者會是劉小姐...(恕刪)


我已經跟你說過了,這記者會是伊林開的,劉小姐是被要求出來說明,記者是自己來還是伊林邀請的,這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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