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韋恩! wrote:果然是太久沒來01了...(恕刪) 這沒甚麼好討論的,根本沒執行力紅燈右轉你看多少人再轉,罰不怕表示罰的不夠重3000到十萬差那麼多,闖紅燈那種危險行為才罰幾千塊而已,等到真正要罰的時候再來討論。保護動物總比保護那些死刑犯好多了,有愛心但不要泛濫
千年之夢 wrote:這沒甚麼好討論的,根...(恕刪) 我現在是反對高市整套動保草案了最好整套草案都擱置,高雄經濟這麼差,還花錢搞這個高軟園區我進去看過了,根本就一個空殼,還敢拿來說嘴錢請優先花在人的身上別的縣市沒搞這個也不會被全國性的抗議想要騙選票也把錢拿去多辦幾場園遊會或補助營養午餐嘛也證明陳菊跟郝龍斌一樣被罵兩下就縮回去上一次沒投給他,下一次也不會投給他~
布魯斯韋恩! wrote:我現在是反對高市整套動保草案了最好整套草案都擱置,高雄經濟這麼差,還花錢搞這個...(恕刪) 上次去高雄已經是八年前的事了,聽說高雄經濟不太好不過我對高雄的印象是大馬路!網咖很大!太陽很大!牛肉麵很便宜好吃其實有錢的話住高雄也不錯,台北好小好窄有一種無形的壓迫感
千年之夢 wrote:上次去高雄已經是八年...(恕刪) 台中高雄都不錯經濟是沒台北這麼好,薪資比較少但是相對生活物價也很低我認識的人都是住透天飇車族假日真的不少,警察真的不敢抓,我親眼看過雖然我沒聽過有惡意傷人的事件,不過假日半夜要出去我儘量是開車誰知道瘋狗什麼時候要咬人冷的時候中南部不會太冷,熱的時候卻也是台北最熱我在台北時都住我外婆留的房子也是覺得好小
bigmouw wrote:對了狗咬狗一嘴毛認為有污辱到人的話快去警察局讓法官(他最專業)跟你我說文解字一下沒人攔你也不用保留啥追訴權了這是啥東東看不懂 早就猜到你會這麼回,哈!我可以去算命了。怎麼?解釋法條的專家?哈!連有沒有影射對方為「狗」都解釋不出來嗎?大概了解別棟樓為什麼要自刪文了。我沒提到污辱,也沒提到什麼追訴權,這次換誰目殘?你除了「忽悠」也沒別的梗了,哈!別回了,解釋法條的專家。
絕代蝴蝶 wrote:早就猜到你會這麼回,...(恕刪) 這麼行阿那你怎麼當初不算一下這個法案到最後不會過呢你也蠻來事的嗎討論起來看起來還真給力這樣也算利害的傢伙囉那這麼厲害了那怎麼會不知道有沒有影射呢幹嘛還要我解釋
bigmouw wrote:這麼行阿那你怎麼當初不算一下這個法案到最後不會過呢 你也蠻來事的嗎討論起來看起來還真給力這樣也算利害的傢伙囉那這麼厲害了那怎麼會不知道有沒有影射呢幹嘛還要我解釋 還在鬧啊!做點正經事吧!隔壁樓開戰了,準備上法院了服務態度非常惡劣的布娃娃訂做的布工坊老闆,想找他做的人請三思去看看有沒有生意做,有成的話記得請吃宵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