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牛肉........大家敢吃嗎??

今天看新聞,消基會說要公投?
本身也不希望開放美國牛肉進來。
美國牛肉的相關研究報告,我想大家都看過。
之前韓國抵制的力量很大,台灣好像只有吃牛糞 = =
你/妳會缺席嗎?

消基會的網址貼出來的標語,參考一下 = =
狂牛症發病前半年才有辦法檢測出「普恩蛋白」,三十個月齡以下的小牛可能正值潛伏期,亦面臨無法檢測,國家根本沒有把關的機制,亦沒有檢驗能力,您願意讓您的孩子暴露在風險之中嗎?快加入反對美國帶骨牛肉公投連署案活動,以共同維護您的尊嚴和健康權。
azwsx46 wrote:
你/妳會缺席嗎?

上班在01嘴砲罵政府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去參加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讓某人去談拉
他說他是美國代理人阿
azwsx46 wrote:
消基會說要公投...(恕刪)


消基會 董氏基金會 主婦聯盟 聯合辦理 !

不知道 孫叔叔 & 陳淑麗 會再出來嗎 ?
azwsx46 wrote:
今天看新聞,消基會說...(恕刪)



若換成 全台道路365天 都是天天平的 我就很有興趣


牛肉沒有天天吃 但道路天天用啊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沒用啦~ 他不會讓你辦公投的!

不如來個萬人吃牛糞堡活動還比較實在 我不會參加
老實說如果全台道路365天 都是天天平的活動,我也會參加 = =。
每每看到這種公投議題,就覺得很好笑
憲法賦予人民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權
後面那二權可以說是寫好看的而已
美國牛肉的談判屬於條約案
以下從法學緒論中擷取部分內容出來

大法官釋字第329號解釋:
條約案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主織
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之名稱
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
或人民之權力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其中
名稱為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
當然應送立法院審議,其餘國際書面協定
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
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亦應送立法院審議.

法律位階效力
憲法=大法官解釋令>法律>命令

美國牛肉開放進口其條約效力有沒有效
從釋字第329號就可看出端倪
搞不好是最後一次的事(佛心來的讓你辦成的話) 去比YA一下也好
不過先生都說撐一下就過了 還要來亂? 這樣先生會不高興喔
sandg999 wrote:
牛肉沒有天天吃 但道路天天用啊 恕刪)


政府有義務要告訴民眾 是不是不吃牛肉就不會有事

除了直接進食之外 有無其他途徑進入人體 這才應該是問題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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