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的公權力早就無法嚇阻這些有錢有勢卻無法無天的權貴…台灣早就該有像梁山泊一樣的江湖好漢執行「替天行道」像美國的…夜魔俠夜魔俠的本名為麥特莫達克Matt Murdock,小時候因為放射線廢料導致雙眼失明,但是因禍得福讓他得到異於常人的感官能力,他不斷自我鍛鍊,誓言要消滅世界上的罪惡,他白天是公訴律師,一到晚上變成為逞罰惡人的夜魔俠……
羅盤 wrote:大大你說的輕微碰一下!!在台灣法律的保護下~~~救護車駕駛要賠錢!! 所以說要修法要特別條款保護 執勤中的救護車澳洲的救護車也可以頂前方擋路車當然費用都是由擋路車支出所以澳洲開車看到救護車 老早就讓出一條路哪像台灣還有機車汽車跟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