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冷凍人 wrote:
了解,所以你的論述基礎都是在於我的醫生朋友說之類的嗎?...(恕刪)
大大 您的 "人時地" 好像搞不太清楚 您要不要去做一下 "全身健康檢查" ?
這裡是 "閒聊與趣味" 不是 "論文與發表"
您的論述相當精闢 請上醫學雜誌發表
您如果無法認同 "閒聊"
小弟還真不知您在這裡 "企圖" 做甚麼 ?
Lutz wrote:
你確定你有把大法官解...(恕刪)
台中冷凍人 wrote:
你確定你有把大法官解釋中的解釋文、理由書、意見書的意思搞懂?
就此案例,大法官認為公費醫學生就算把公費退回,衛生署依約亦可不將醫師執書發還給申請人不是嗎?
台中冷凍人 wrote:
....部份公費醫學生利用在學期間的人脈,取得金主贊助,在拿到醫生証書後,即毀約不去基層苦科服務,轉往報酬率較佳的科系服務....
台中冷凍人 wrote:
個人同意依照現行公費生的制度應該不會有公費生違約的問題出現,除非他是不想從事這一行,不過為什麼會有大法官的解釋函出來,就是因為已有前例發生,且經法院判決衛生署勝訴,但當事人仍不死心並提起大法官解釋。
台中冷凍人 wrote:
就此案例,大法官認為公費醫學生就算把公費退回,衛生署依約亦可不將醫師執書發還給申請人不是嗎?
台中冷凍人 wrote:
Lutz wrote:
你確定你有把大法官解...(恕刪)
你確定你有把大法官解釋中的解釋文、理由書、意見書的意思搞懂?
就此案例,大法官認為公費醫學生就算把公費退回,衛生署依約亦可不將醫師執書發還給申請人不是嗎?
至於本人所謂
「但部份公費醫學生利用在學期間的人脈,取得金主贊助,在拿到醫生証書後,即毀約不去基層苦科服務,轉往報酬率較佳的科系服務...」的確是一種主觀認知的差距,不過不影響與本人的訴求「確實執行公費醫學生毀約罰則或及註銷醫生證書」
再來您所謂的厚生會「 僅能算是一個由立委成立的民間組織而已.」本人也同意,不過至少本人就自身的論述提出可供參考的來源,而非我聽說,我朋友說如此。
歡迎網友提供可供參考資料來共同討論,而非一味的以自身的意見當作討論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