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真的窮瘋了..這樣也收到罰單

題外話~
這是荷蘭製GATSO流動三腳架拍的,可能是K或Ku頻~ 看角度是擺在安全島上--- 但拍車頭方式較少見,一般都採拍車尾~ 鎖定範圍約25m--- 也就是說車輛逼近25m內仍超速就會被拍...
市售性能較好的反雷達測速器大都能有效預警~ 控制不了右腳的買一個吧...


marskin wrote:
不用查車籍資料吧~樓...(恕刪)


......委外的意思是全部委外了 OK!!

照片交由委外公司...一般只會給予基本寄發地址....資料 是由公家給的!!
一般警察也不會每張每張 核對車籍資料 除非車牌不明顯....

罰單也是委外印制的!!! 會跟照片一起寄出!!!!!!

說了!!!只要車牌明顯....不會經過 校對車型跟顏色這一步!!!

樓主也找到一個解決方式....供大家參考了!!!希望大家少踫到這種麻煩事!!!
jackpoulo wrote:
委外的廠商沒有所謂的...(恕刪)




就算是這樣

但右下角那些蓋章的人是幹什麼吃的?
hsiaoyu064 wrote:
就算是這樣但右下角那...(恕刪)


那個也是用印的!!!!!!
這是照像舉發!!!! 不是攔檢!.....一台測速照相!! 不是只拍到一張!!是上百張!!
上面說過了 一般只要車牌沒有太問題 並不會核對車籍!!!

這才是問題點!!
不是說 蓋章 ... 蓋個章...要寄出去 先要 核對車籍資料!! 便何況那章 是印的!!
基本攔檢有行照比對才知道!!
如果是攔檢還比對了行照...還寄給了樓主!!那就是那位警察失職!!

現在上閒聊版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卡位.然後等著記者來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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