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ap2 wrote:
另外有關有01鄉民要我去報警的事情,很遺憾如果真的是kiki今天之內把錢匯還過來,我也會告知大家,但我不會主動去報警,我並不是多有正義感的一個人...(恕刪)
說老實話...
不要嫌麻煩,現在正好是給您與您妹妹一個社會學習的經驗
都已經要上大學了,不再是小朋友了,日後不管您願不願意,只要活在人世都還是可能有機會和法律問題打交道的!!
趁現在學習一下,對您們倆有好沒壞的!!(和父母溝通溝通吧)
不然在這邊大家除了幫您打打嘴炮之外,當當網路判官,不會有任何實質幫助的!!
突然又想起了大一時莫名奇妙被抓到警察局關了一晚的陳年往事(持有BB槍)
經過一番折騰,頓時讓我認識了不少社會現實,我也學到了"法律是保護懂得用它的人,不是保護正義"
今天只是告訴您自己受損的權益正確的討回的方法,跟你是不是個有正義感的人無關!!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