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別穿高跟鞋 wrote:
我租的地方房東還自己分夏季用電 冬天用電呢
夏季一度5塊
冬天一度4塊
我覺得超~~~~~~~~~~~貴的!!!!
可是我的房租有包網路.第四台和水費....

我同事在台北市中心租套房.也是分夏冬兩種價位.
重點在於.若沒有包網路.第四台這兩項費用.請問房客自行去申請這兩項..需要花多少錢勒?
另外就是上頭也有兄臺提過.每間雖然是自己的電表.若按台電表燈費率去收.那現在夏天房東真的素房客用越多電.虧越大.
其實在簽合約時本來就該去了解清楚.簽下去就是你情我願了.不然就不要簽下去.繼續找看看有沒適合自己的囉.
回樓上
網路和第四台都是以門牌作計算
一個月共約1500,牽線及設定費另算

另外
很多人都會以為房東只要牽一條第四台線路加上強波器就可以整棟大樓吃夠夠
業者也不是省油的燈
只要線路有牽扯到營利,就必須以台數計算
台南縣這邊是一間收230~250左右
long0311 wrote:
我同事在台北市中心租...(恕刪)

請問你怎麼知道
"房東若是按照台電的電費計算方式來收費
這個情況下房客用越多電 房東是虧越大呢??"

無任何不善或筆戰之意
單純是真的不知道 所以好奇問你

ps.我當初簽約時就知道有分夏天/冬天兩種電費算法
當然也同意了我才會簽約
祇是真的覺得房東這樣算法很貴
單純抱怨一下嘛
Imperfection is beauty, madness is genius.
沒事別穿高跟鞋 wrote:
請問你怎麼知道 "...(恕刪)

33樓的兄臺有稍為計算給大家看.
譬如簽約時大家都素用3元計算.夏天冷氣用量兇.但大家累計的總度數早達到5.1元...用越多.房東虧越多阿.
當然.換成是冬天時.大家用電少.總度數也就少.房東是可能賺點這度數差價費.
所以.租套房這種(除非獨立套房-指有獨立門牌.獨立電表的).電費真的粉難去算清楚的.(包含前面也有說到公用電費.水費.網路費.第四台....)我的意思只是這樣.大家純討論.
long0311 wrote:
33樓的兄臺有稍為計...(恕刪)

謝謝你的解說
我瞭解囉
Imperfection is beauty, madness is genius.
阿~豪 wrote:
請問一下,為什麼有的...(恕刪)


我們這的就是...

一開始一度 5.5 元

經過抗議後...

降至 4.5 元

但...

公共區域的用電

都給你設定時

時間到了自己開自己關

陰天..雨天..颱風天

暗的要命

有燈有屁用

也不能開...

電的費用也交代的不清不楚

原本二個月收一次

現在忽然都改了

問房東

房東也不清不楚

一問...全不知





而水...雖然不用錢

但...

是地下水

前陣子...

有好多間的電熱水器...都壞了

原因是...水的問題

導致電熱水器內的加溫棒生鏽...沒作用




總之...

我這的問題很多啦

和一些房客聊時

他們也都是想搬走

沒人想再住下去

大家都只是卡在押金的問題上而在忍...
想請問各位..
像我新竹的套房..
電費是分兩種時間計費的..
一般電費:9月1日~隔年的5月30,這段時間每度收費3.5元
夏季電費:6月1日~8月31日,這段時間每度收費4.3元
但是這電費包括水費,網路費,第四台費用,

這樣收費大家覺得合理嗎?
家裡有在出租. 我們是電費1度4元. (公用電, 水費, 網路, 第四台都不會額外收費)
至於1度要幾元才合理? 我覺得要看房東提供多少設備? 以很多房東不會收公共電為例.
隨著設備品質的提高, 房東的公共電也越高, 那麼他希望大家分擔的金額也會提高.

舉例, 若有提供 RO 冰溫熱飲水機, 房東的公共電可能會提高不少.
若有提供電梯, 用電更兇....其它像是紅外線感應高照度攝影機耗電也不小.
這些費用要不要包含在房租內, 或是排除在房租之外(可以讓租金好看?),
要不要另外計算公共電讓房客平均出(有點難算), 還是直接每度湊到整數比較好算?

所以, 如果你的房東是全部算在電費裡, 有提供冰溫熱飲水機, 電梯, 攝影機,
甚至是提供免投幣的烘乾機(這我沒見過...ˊˋ), 那1度收5元6元我覺得可接受.
不然如果房東把公共電費除一下, 大家平均出, 其實也差不多... 只是房東很不好算錢...

但是如果全部都要另外算(我就遇過房東收水費, 有分水表), 那麼每度應該比較台電電價.
至於累進部份, 應該是他自己該考慮而多請一個電表去平衡才合理.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想來想去,可能是房東在算電費的時候將他自己家的電費一起除進去了啦~~~

之前我也住過那種房東蓋一大棟,自己也住其中一層,連兄弟姐妹都住那裡的呢!唉~有房子出租就是有這種好處啊
好了..東東分享一下之前遇到的經驗吧..

簡單的說..

若在契約上有''白紙黑字註明''..每度電費以多少元計算收費..那就自己摸摸鼻子認了吧..

若無在契約書中說明..僅口頭告知或無告知..而又未照台電收費單價來向房客收費..

房東有 以下法律的事實

不當得利..因台電屬於公共事業(除非房東是以非台電為用電來源而供房客使用電力)..任何人不得以公共事業費用圖利自己或他人..

舉例 台電若向房東收取2.5-3.5元(依帳單為主)..房東就只能以台電收費標準向房客收取費用..只要超過台電收費單價而進了房東口袋..都算不當得利..

另 房客若用電100度 台電單價為3元 應繳給房東300元 若房東藉故向房客收取400元 或 向房客收取101度以上的電費 就是-詐欺

前陣子朋友就遇到類似問題 學校/大學(大房東)向承包商(二房東)收取每度2.3-3.1元(依用電量計算單價/台電單據為主)
二房東轉向租客收取每度4元..且 用電度數多算一倍(只用100度 卻要繳200度)..
本來在01上發問 卻無人回覆

朋友向法律相關人士詢問後 才爆發出來 大房東原想息事寧人 經調查之後 原來是大房東的總務長跟二房東有掛勾
後向校長反應之後 才依台電收費標準收費

題外話 堂堂一個大學的總務長 幹這種寡廉鮮恥的勾當 總務長如此 唉..

1度差幾角 300度就可以差上百元 個人願不願意讓房東賺這種錢那是個人自由
不過房東觸法那是不爭事實..自己想一想吧

若有說明錯誤地方 還請法律相關人士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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