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aTsai wrote:
slime wrote:
但是這位民眾的行為, 是購物頻道和銀行提供, 本質就是鼓勵消費為出發; 所以民眾透過消費來換取紅利, 是正當行為.

還有, 問題是這位小姐什麼也沒有消費到啊, 禮卷從東森那兒買來, 轉了幾手後又回到東森手上, 她純粹只有從中 "套利" 而已...


這是東森自願提供的啊, 以 95% 的價格提供, 然後期滿自動換成 100% + 20% 額外的兌換卷.
然後是中國信託自願提供 0.2% 電信費跟自付 800 換點數 8 倍, 都是廠商願意提供的.

no ask 換貨原本就是以, 買的東西不適合使用者, 廠商趁機調查不適合的原因, 再推出新品的設計.
driver0811 wrote:
成大歷史系小一屆的學妹
人在學校就很紅了
沒想到現在還是很紅
只不過換了一個方式
常在學校BBS看到她在筆戰

成大MP3事件讓她知名度上升了不少
舉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1:
刷卡消費300000元(就當作一筆),30元一點,可得10000點。
每1000點可兌換電信折扣金200元,所以10000點就是2000元。
300000的消費額,以2%手續費算,銀行收入6000元。
所以這筆交易,銀行方面得到4000元!6000-2000=4000

假設2:
刷卡消費37500元(也是一筆),30元一點,可得1250點。
每1000點可兌換電信折扣金200元,所以1250點就是250元。(實際上要以1000點為單位)
37500的消費額,以2%手續費算,銀行收入750元。
所以這筆交易,銀行方面得到500元!750-250=500

假設3:就是這次出包的狀況
刷卡消費37500元(也是一筆),30元一點,可得1250點。
利用點數倍增活動,每設定一個月、一倍就是100元,所以一個月八倍就要800元手續費。
而點數方面變成1250*8=10000點,
每1000點可兌換電信折扣金200元,所以10000點就是2000元。
37500的消費額,以2%手續費算,銀行收入750元。
所以這筆交易,銀行方面損失450元!(750+800)-2000=-450

在假設2與假設3中,消費者在同樣的消費情況下,只多付了800元,
回饋卻從250元,增加到2000元,多出了950元。2000-250-800=950

而且在指定店家消費金額滿多少之後,點數還有再加倍的空間!
如此一來,銀行的損失又擴大了。只能說銀行這次失算了!

其實現金回饋的活動中,有不少銀行都有!
但仔細一看都有不少的但書,比如單筆消費最高回饋不得超過1萬。
全年度總回饋金額以10萬為限!多設立一些門檻來降低銀行的損失。

不過看到大財團被民眾反將一軍,其實還是蠻爽的!
但換個方式想,如果銀行因此把活動取消了,
造成大多數的消費者權益受損,最後吃虧的還是多數的消費者。

畢竟不是每位消費者都可以有600萬的消費額度啊!
眾醉獨醒 無待清明 笑對芸芸眾生 --崇文魚讀月。 人執我空 有心不動 傲看滾滾塵浪 --耕武鳥談天。
花旗不算極低的現金回饋,要滿300元才能抵
近半年幫親友代購一堆的東西才有抵到

只能說,終於踢到鐵板了
獲利跟套利要區分一下

如果跟獲利有關,那是不是要規定不能拿來買基金
刷卡換現金才違法,因為不是買賣
刷卡買貨來賣,買貨來增值(黃金,漲了再賣給金店),有誰敢說違法(大家都用現金就是..
股票,基金是有價證券,禮卷也是,那買東森禮卷跟黃金來賣算是獲利還是套利

被刷了六百萬?叫客戶不要刷?
讓我想起去辦某3c的聯名卡回饋8%,因為我要買筆電
阿是怎樣,我拿花旗的卡辦.結果沒過

筆電28000x8%=2240
嘿,其實她也有風險的,萬一東森倒了,手上的禮卷不就便成白紙了,而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中國信託也太小家子器,平常吃人夠夠,拜託遊戲規則是銀行訂的,弱勢消費者也只能被動遵守,一旦被吃點小豆腐就動輒則究,只能說在台灣的消費者真的很可憐
「卡神」楊蕙如:敢停我卡 告你違約

【聯合新聞網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被網友稱為卡神的楊蕙如刷卡賺錢曝光後,中信銀揚言將停卡,楊蕙如昨天也不甘示弱表示,「中信銀別忘了與我簽約一年三個月,敢停我卡,我就告中信商銀違約,並求償可預期的利益損失。」

因中信銀表示楊蕙如的刷卡行為,已違反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第六條第四項約定條款,即消費者不能用第三人或特約商店去虛構不實的交易行為,來共謀詐欺,或以信用卡簽帳方式或其他方式折換金錢或取得利益。據定型化契約第廿一條,中信商銀可以降低客戶額度或停止卡片使用,並對楊保留法律追訴權。

楊蕙如得知中信銀可能對她停卡,甚至興訟,出示本月帳單,顯示她的刷卡金額高達六百廿六萬兩千六百九十一元,應繳金額七萬一千七百七十二元。楊蕙如說:「帳單還沒來,我就先清償刷卡金額,且溢繳好幾萬元,該讓中信銀收的手續費都給了,從來都不欠中信銀一毛錢,這麼好客戶那裡找,我自認未違法,中信銀要告,隨便啦。」

面對中信銀停卡,楊蕙如信心十足地說:「我已跟中信銀簽了一年三個月的約,約期到明年三月底,契約到期前,中信銀敢停我的卡,我就告中信銀違約。目前我一個月可以獲利少則五、六十萬元,到時再一併向中信銀求償。」

台東地院一位法官指出,法律未規定不能與親友有商業交易行為,也未規定賣出去的商品不能再買回來,基於「私法自制、契約自由」精神,楊蕙如刷卡消費,轉售商品給親友再買回,每筆消費均足額清償,未對第三者中信銀造成直接利益損害,且中信銀也從中收取手續費,看不出有意圖獲取不正利益或虛構不實交易。至於楊蕙如依雙方契約獲取紅利點數,也是根據中信銀自訂的遊戲規則,沒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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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都是卡奴,沒想到竟有卡神----賺銀行錢,每月好幾十萬!

甘拜下風
Mobile01不錯
看了 真的很爽

中國信託這種濫銀行

是該被教訓一下了

要不是薪資戶在中國信託 早就不跟他往來了
這個女的!
真的很厲害(Y)
合約到明年三月...
一個月50萬以上的收入
50*15﹦750萬
合約結束前至少還有750萬以上的進帳...
台灣人果真厲害
我想這是繼括括樂遭破解後
又一件可以揚名國際的大事情

書中果然有黃金屋呀~
One Dream - One Heart - One Vision::This is Sony Ericsson::
沒想到 bailey兄把我的想法寫出來了,我擔心的是東森如果經營不善,那這些禮卷就真的變廢紙了。這不是不可能,我有過付費辦了會員卡後沒多久那企業就消失的經驗,那卡費可不便宜 Orz....。不過如果把這當投資來看,我只能說「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不過說實在的我挺不認同這樣的行為的(希望不要被圍剿^^"),感覺不夠正當。
真的也要有一些人脈和會操控"金錢"資金吧!

所以有錢人就一直很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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