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司大風吹...走了一堆人...
其實..什麼都是假的...
資遣費領到才是真的..
記得喔...還沒放完的特休補休假也要折算時薪
還有...有預告工資...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每周有兩天能請帶薪假去找工作...

既然有可能明天就不會來上班...
東西就先收拾好拿回家...


至於被流言中傷說有收回扣....
你沒辦法舉證啊....錄音?
被錄音的人(你的主管)說是聽別人(你的同事)說的..
你想把所有舊同事列為毀謗被告嗎?
資方的資遣公告..大慨是人力調整....所以.....
想報復...最大的問題是..你要對付的不是一個人..是一家公司
一家公司...是不會痛的...
讓它被罰款損失很多錢?
員工會更痛啊.....年終大慨沒了...
Jim8051 wrote:
樓主的文你都沒好好看...(恕刪)


你不覺得這是倒果為因嗎?(不知有沒用錯........)


今天公司沒搞他.....他會搞公司嗎?


何況是沒查清楚就誣衊!

別搞錯了!所以以後你被捅了一刀....你應該會覺得是你的問題吧!

現在看來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未來自己小心了...凡事都留一分證據!
避免被人捅了一刀!

勞方都是弱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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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一怒為紅顏,引清兵入關.......如果不是.有人想搞 陳圓圓

吳三桂會搞他嗎?....不過吳三桂最後搞贏了!於情於理 吳三桂都沒錯

於國家大義他是有蝦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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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pe wrote:
你不覺得這是倒果為因...(恕刪)


公司也是照法令資遣他,哪來的搞他?


被公司資遣就要去搞公司?
還是想想下一個收入來源比較實際吧!



你也是一樣,文都不看清楚,
樓主的公司哪裡污衊樓主了,
公司資遣樓主的理由是寫收回扣嗎?
越是親密的人 越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你的另一半 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只能說~~樓主如果行的正,人家何必說你拿回扣~~~
或許樓主在有意或無意之間接受了其他廠商的招待~~
而讓沒有中籤的廠商有話柄說吧~~~


另外~~被公司資遣解僱了~~~
就要搞公司,那以後應該沒有公司敢僱請樓主吧~~~
一定要他自己離職,不然下一個被搞的就是自己
八寶 wrote:
只能說~~樓主如果行的正,人家何必說你拿回扣~~~
或許樓主在有意或無意之間接受了其他廠商的招待~~
而讓沒有中籤的廠商有話柄說吧~~~
另外~~被公司資遣解僱了~~~
就要搞公司,那以後應該沒有公司敢僱請樓主吧~~~
一定要他自己離職,不然下一個被搞的就是自己


我以這篇來做個總結吧
被採購經理抹黑說是收受廠商的好處
這點我當初就有偷偷錄音了
而這採購經理,當初在大陸設廠時
一樣的零件,大陸的價格硬是比台灣高
你說有沒有鬼?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告他?告公司?算了吧,這間公司的前景也不是很好
就冷眼看一切吧
他再活也不會活的比我久
這個產業我是不會待了
我會努力的在下一間公司
記取所有的教訓
我會奮起的

至於那些說我不該這樣搞的乖孩子們
等到你們有天受到我的羞辱
你們這些乖孩子就知道我的心情了
yuuko wrote:
我以這篇來做個總結吧...(恕刪)

我是覺得被資遣是一個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結果

不過採購經理的那一番話 一定要去處理

不過待不待這個業界

讓他知道亂說話是會付出代價的

讓他知道 他畢竟也是資方的棋子

何苦呢 何必勞工為難勞工??

說穿了 不就是資方的打手或鷹犬

建議去跟那個經理講 請他不要再散怖不實的話

否則要告他妨礙名譽及毀謗等罪

要求該有的賠償
被資遣 還想搞一下公司 這行為非常不可取

原因一 公司若錯怪你 是公司痛失人才

原因二 網路上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 必盡事在人為 你怎做 鄉民們都不知實情


建議你 把心思放在找下一份工作上 對你比較有幫助
血染めのさらし
要搞公司 也要看公司有沒有辦法不被搞到

話說我以前公司的同事

股票上市電子公司 前一百大

該公司有賺錢 不是沒賺錢

去年開始 也學人家裁員無薪假 樣樣都來

今年初我一個之前的同事就被開刀資遣

做了七年 資遣費連預告工資還有多發一兩個月來優退

你說人家會不會搞公司

答案是不會 因為都領了好幾十萬了

雖然沒工作很不爽 不過有了錢可以消除很多不爽

重點是該公司奉公守法 稅務 工安 商業軟體都合法

搞不到它們


Jim8051 wrote:
公司也是照法令資遣他...(恕刪)


所以依法令來說
=================================
今天警察拿了一包麵粉栽贓你說這是白粉
然後依法令來逮捕你,這是對的,沒犯規的.....
=================================

就是樓主覺得有人放槍黑他!

然後資遣他....他才不爽!


雖然是照法令來資遣沒錯....但實際狀況呢?
文章搞不清楚的是你!


今天不管樓主做事有沒有問題 被資遣了

我看你大也是一句,公司是依照勞基法來資遣他的有錯嗎?


可重點不在資遣阿!

小弟的重點放在 "被栽贓"的感覺上
所以他才會想搞公司!

而不是被資遣了他想搞公司!

1.若是他行不正,被資遣了....每個人都會鞭吧

2.若是他是抹黑栽贓,然後被資遣 (他想搞公司....雖然不可取 但情有可原)

這樣你懂意思嗎?

所以看文 沒看清楚的不知是誰?

不知道帶著怨恨死去的才會變厲鬼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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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這篇來做個總...(恕刪)

版主不知道錄音是違法的嗎?拿來使用有妨害祕密的樣子喔!
要是我是老闆,也寧可花錢辭退...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很抱歉!您被資遣了.

雖然說..您的公司很有可能不正了,害得您最後落得這樣的下場.
但是...您不也在其中嗎?難道您不知道?
默許!也是您的決定喔!

該走的時候不走,不該走的時候卻走了, 要怪誰呢?

不管如何!再多的辯解也無用了,何不嘗試走新的路,忘記那個錯誤的公司,那個錯誤的自己.

帶著怨念總是不好的

檢討別人之前,先檢討自己對不對得自己的良心.
沒錯了!何懼之有?

祝福您!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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