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什麼都是假的...
資遣費領到才是真的..
記得喔...還沒放完的特休補休假也要折算時薪
還有...有預告工資...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每周有兩天能請帶薪假去找工作...
既然有可能明天就不會來上班...
東西就先收拾好拿回家...
至於被流言中傷說有收回扣....
你沒辦法舉證啊....錄音?
被錄音的人(你的主管)說是聽別人(你的同事)說的..
你想把所有舊同事列為毀謗被告嗎?
資方的資遣公告..大慨是人力調整....所以.....
想報復...最大的問題是..你要對付的不是一個人..是一家公司
一家公司...是不會痛的...
讓它被罰款損失很多錢?
員工會更痛啊.....年終大慨沒了...
Jim8051 wrote:
樓主的文你都沒好好看...(恕刪)
你不覺得這是倒果為因嗎?(不知有沒用錯........)
今天公司沒搞他.....他會搞公司嗎?
何況是沒查清楚就誣衊!
別搞錯了!所以以後你被捅了一刀....你應該會覺得是你的問題吧!
現在看來這是個人吃人的社會....未來自己小心了...凡事都留一分證據!
避免被人捅了一刀!
勞方都是弱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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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一怒為紅顏,引清兵入關.......如果不是.有人想搞 陳圓圓
吳三桂會搞他嗎?....不過吳三桂最後搞贏了!於情於理 吳三桂都沒錯
於國家大義他是有蝦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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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寶 wrote:
只能說~~樓主如果行的正,人家何必說你拿回扣~~~
或許樓主在有意或無意之間接受了其他廠商的招待~~
而讓沒有中籤的廠商有話柄說吧~~~
另外~~被公司資遣解僱了~~~
就要搞公司,那以後應該沒有公司敢僱請樓主吧~~~
一定要他自己離職,不然下一個被搞的就是自己
我以這篇來做個總結吧
被採購經理抹黑說是收受廠商的好處
這點我當初就有偷偷錄音了
而這採購經理,當初在大陸設廠時
一樣的零件,大陸的價格硬是比台灣高
你說有沒有鬼?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告他?告公司?算了吧,這間公司的前景也不是很好
就冷眼看一切吧
他再活也不會活的比我久
這個產業我是不會待了
我會努力的在下一間公司
記取所有的教訓
我會奮起的
至於那些說我不該這樣搞的乖孩子們
等到你們有天受到我的羞辱
你們這些乖孩子就知道我的心情了
Jim8051 wrote:
公司也是照法令資遣他...(恕刪)
所以依法令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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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警察拿了一包麵粉栽贓你說這是白粉
然後依法令來逮捕你,這是對的,沒犯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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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樓主覺得有人放槍黑他!
然後資遣他....他才不爽!
雖然是照法令來資遣沒錯....但實際狀況呢?
文章搞不清楚的是你!
今天不管樓主做事有沒有問題 被資遣了
我看你大也是一句,公司是依照勞基法來資遣他的有錯嗎?
可重點不在資遣阿!
小弟的重點放在 "被栽贓"的感覺上
所以他才會想搞公司!
而不是被資遣了他想搞公司!
1.若是他行不正,被資遣了....每個人都會鞭吧
2.若是他是抹黑栽贓,然後被資遣 (他想搞公司....雖然不可取 但情有可原)
這樣你懂意思嗎?
所以看文 沒看清楚的不知是誰?
不知道帶著怨恨死去的才會變厲鬼的道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