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務部長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一個都不能死 部長賭上烏紗帽)

千年之夢 wrote: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恕刪)


她的意思是:鼓勵我們大家勇敢當壞人...政府給你靠...對嗎?
千年之夢 wrote: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恕刪)




她跟家暴那位有沒有關西
s6315488 wrote:
殺人償命什麼時候變成合理化?
那麼受害者是不是也成了法律認可的殺人犯?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我,我想我也會對王清鋒這一席話感到憤怒非常
但是...想想自己的哀傷應該由他人和社會全部承擔嗎?
這是自己所遇到的人生關卡本該自己面對,死刑真能換得快樂嗎?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那還用道德,法律幹嘛
真的恨就算殺了一百個你還是恨
死刑不死刑又有何差異
王清峰所想的不只是制度面這個"死刑"而已
我們小腦袋所想的他會沒想過...別傻了
...(恕刪)


他想的只有升官? 跟健保局長一樣有風股的下台好了,拖拖拖 誰都不敢簽,台灣就是缺乏有作為的人啦

那麼受害者是不是也成了法律認可的殺人犯?

這句話邏輯不對~受害者已經死了 永遠不可能在害人了....A如果不殺B B不可能去反擊吧?

陳進興死後白冰冰有從此忘卻哀傷而快樂生活嗎?
在上位者必須全盤考量取得各方的平衡點而不是濫情
有人說廢死刑會增加犯罪率
但有死刑對罪犯者來說殺一個殺兩個做大做小又有什麼差異?



沒差別所以殺一個罪犯算一個,要不請落實徹底無期徒刑..請不要在放出來了好嗎?

三審定讞都十幾年,給你審理10幾年還不夠慎重?

死刑犯給受害者多久的時間可以存活?
千年之夢 wrote: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恕刪)

強烈懷疑這個王清峰是反對黨臥底在馬身邊的內賊
不簽就算了...不會學副部長說些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沒用完不能簽之類的話
至少也嘴巴閉緊阿~~
藍黨因為他的發言不知道跑掉多少選票阿...
還不把他換掉...不執行也就罷了 至少讓一個比較會說話的上來
整個就是蠢蛋....
台灣現階段還不適合廢死...
王清峰又是政務主管...不像我們市井小民說歸說不能做
整天老是把口號掛在嘴巴上也不會怎樣...
他說出來民眾反映是會很大的....藍色的政府大多不懂為"官"之道阿~~
理盲又濫情!

支持把那些死刑犯都送到王清峰家,讓他用愛的抱抱去感動他們!

為什麼台灣老是有這種腦殘白目、尸位素餐的人在主政?

千年之夢 wrote: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恕刪)


有朝一日你也可以說:這個美麗的島,只有犯罪者殺人,沒有人殺犯罪者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s6315488 wrote:
王清峰的立場不全然錯...(恕刪)

因此執行死刑者
從來不會是被害人家屬
但他們殺死對方時
也同時會被法院判普通殺人罪OR義憤殺人罪
沒有法律認同被害人可以殺人
請別任意做解說


執行死刑通常由法警來執行
而且依他的職務和國家的法令
來執行槍決
這個槍決的動作其實犯了殺人罪
沒唸過法律的人會覺得很怪
怎法警執行槍決是殺人罪
但法律上又有依法令業務之行為而不罰
因此遵行這法律而達成阻卻違法


法律不能由少數人說變就變的
如果死刑還存在
可能用行政手段來操控位階更高的法律
那民眾為何要守法?
難不成只要當大官就可直接漠視法令?
小老百姓一犯錯就要罰要關的
法令是要立法院三讀通過
總統頒布才可
沒修法之前本就該執行死行
而非以個人自由意志決定犯人之生死
NYPD SWAT wrote:
王小姐:您的辭呈可以...(恕刪)


可以先去住一陣子再考慮要不要辭職嗎(也許住了就會簽執行令了)
看到這種新聞, 心裡感覺極端厭惡~~
不就是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沽名釣譽而已!!!
(大概只有台灣政府只關心加害者的人權而不管受害者的人權吧~)
s6315488 wrote:
王清峰的立場不全然錯...(恕刪)

當初陳進興未被槍決
或許已假釋出獄
你是受害人家屬或社會大眾
會如何想?
台灣要廢除死刑先開放自衛槍械吧
沒有保護好人的法律
只好自己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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