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0929 wrote:
還記得有次教召連長是這樣說的
招你們回來只是要你們知道隨時都還有軍人的義務
打仗的時候你們這些老兵就是國家的最前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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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
那豈不就像搶救雷恩大兵的搶灘部隊
幾百個人最後活命的只剩幾十個人

...(恕刪)


敵人的子彈總需要消耗一下阿
退伍都7年了才收到第一次教育召集令,
下個月要去斗煥坪接受一個禮拜的教召,
現在比較頭大的是. 平常都是我開車送女兒去上學,
家裡沒人有空幫忙, 學校也沒校車,
我女兒才四歲, 我太太肚子裡還有一胎七個月大, 預產期也近了,
要讓一個孕婦帶著四歲的小孩一大早去擠沙丁魚公車...
很令我擔心...

目前是打算當週每天早上打電話叫計程車,
但不知那一家計程車行比較安全些?

之前聽新聞說計程車司機把乘客趕下車輾斃... 之後就對計程車很反感

最近又是公司最忙的時候, 雖然說可以光明正大的請假很不錯,
但是累積沒做的完的事情, 累積到最後再做不是更累人,
唉...只能說教召來的真不是時候...
我也收到副本了~~
退伍3年半後第一次...
正式的召集令是沒多久就會收到嗎?
上面沒有確定時間....我只知道地點他是寫在東吳大學...
怎麼會在學校阿..@@?..
iamarno wrote:
我也收到副本了~~退...(恕刪)
收到副本只是提醒你今年一整年有可能要去教召~~報到地點一定是營區~~~至於學校~應該是指戰爭發生時~你要集合的地點吧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我去過兩次了

這幾年每年都有寄來通知

去的兩次覺得繳的稅浪費在這上面真....

養那一堆志願士官軍官更........

當過營參一知道這名單是如何產生的





lukwama wrote:
現在比較頭大的是. 平常都是我開車送女兒去上學,
家裡沒人有空幫忙, 學校也沒校車,
我女兒才四歲, 我太太肚子裡還有一胎七個月大, 預產期也近了,
要讓一個孕婦帶著四歲的小孩一大早去擠沙丁魚公車...
很令我擔心...


申辦免召

上面這個網頁可以參考看看,不要為了國家...犧牲了家人的安全。
http://www.facebook.com/ChenShiXiongDi
沒被召過,請問兵跟義務役士官的教召或動員方式有差別嗎?
rayjaja wrote:
有規定超過幾歲就不會...(恕刪)


除非是超過4X歲,不然還是以退伍幾年來算的吧!!
我記得我是預官退伍後6年才被第一次教召(都已經35了)
地點是在基隆港, 連主持的少校都比我年經
所以大家通通叫我學長....

結果隔年教召又來了, 我老婆說我人在大陸工作, 沒法前往
哈..結果公所兵役科的人員就說可以把我除名(因為工作地不在境內)
以後就不用再教召了
也不需要我提任何證明

其實我當時只是去大陸出差幾天罷了,
有人用這個方法試過嗎?
我原以為是要公司提出證明的
夢心痕 wrote:
申辦免召上面這個網頁...(恕刪)


哈哈, 謝謝大大提供的資訊,
不過我想我應該是非去不可了...

上面是說妻子妊娠,其預產期在召集期間前二週者,
我太太預產還有兩個月,

頂多如果不幸早產, 可以提前回家而已,
似乎不能免召
夢心痕 wrote:
申辦免召上面這個網頁...(恕刪)


這位大哥提供的連結裡面僅有兵役法第43條關於免召的部分
但請參考小弟提供的連結
http://civ.tainan.gov.tw/department6-1.htm

請參考兵役法第41條關於緩召的部分:

41. 應受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召:
患病經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
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同父兄弟者。
(2)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
(3)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
(4)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
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前項緩召原因消滅時,仍受召集。


以上希望對有需要的鄉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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