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死跟維持死刑議題的 這裡有些資料~~

enochhuang wrote:
這些人能做到這樣令人髮指的地步,他們的思維已不是你我想像可以做到的

然而,究竟這些死刑犯為什麼可以喪心病狂到這個地步,有許多複雜的心理層面問題及影響他們的因素,包括他的生活環境,背景,家庭教育…

絕不是像閣下以那麼簡化的思維就能成就這樣惡劣的行徑,
(恕刪)

然而,還有一境界是這等人沒有思考過但對他們非常具致命力的刑罰,是我們大家未曾想過的,那就是「無聊」,那就是「虛空」,有一些無神論的哲學家曾經說過,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後無意識的狀態…,雖然對我自己的信仰來說,並不認為死後真的是無意識的狀態,但人活著是為了有意義,當讓一個人無意義的活動而拘禁著,那比死還可怕,這樣的虛空能迫使人開始尋求有意義的事,這個時候輔之於正確的感化教育,他們會接受的,我想對一個被害者家屬而言,若能看見一個加害者的悔恨,比看見一個無悔恨的死刑犯伏法,可以帶來更多的寬慰。屆時,不論取不取這加害者的性命,都已不是那麼重要的事了。我還是要說,我沒有特別的立場,但若真的有死刑,我也希望看見這些加害者伏法的那一天,他們為他們所做的感到無限的悔恨,悔恨的不是他的生命要結束了,悔恨的是為他所做的深深感到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懊悔。


那請問保護這些人免於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等有一天跑出來再殺紅眼?)

另, 若他們的思維已不是你我可以想像... 為何閣下能假設該名重刑犯能悔恨.

事情覺對不是"閣下以那麼簡化的思維就能成就這樣惡劣的行徑"

更何況您提的論點完全沒有證據...
我相信怕死的人比怕無聊的人多更多

如果閣下真有心在人權保護上,花點心思去照顧受害者吧。
世界上弱勢的人太多了,比起那些重刑犯,該關心的人有太多太多了。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那請問保護這些人免於...(恕刪)

我有說過要放他們出來嗎?

Dr. LDS wrote:如果沒有思考只是跟隨潮流那是愚昧的. 但的確思考發現了同樣的問題 再比較其他國家都有類似的改革.
當某一問題可以從自身發現也可比對其他人經驗 那就不是潮流的問題. 是針對這某一問題該提出的共通解決方案.

比對其他的的經驗,還要加入國情、民風不同的變數,很多事情沒辦法用別人這樣,所以我也可以這樣的心態來認定,不否認有參考的作用,但最主要的還是思考我們到底需要的是什麼?只是為了國際名聲,往往模糊了我們真正想要的目的。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所以我說,比起關到死,我寧可一槍斃了我
謝謝你願意花時間提出這樣的論點
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
我希望起碼還有人讀得懂...(恕刪)



如果您的論述正確,基於人道立場應該斃了該名重犯....
為何選擇關到死? 難到廢除死刑是基於折磨的立場.
enochhuang wrote: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那請問保護這些人免於...(恕刪)

我有說過要放他們出來嗎?(恕刪)


我說(等有一天出來再殺紅眼?)...

數十年難保不會有意外讓泯滅人性的人跑出來。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如果您的論述正確,基於人道立場應該斃了該名重犯....
為何選擇關到死? 難到廢除死刑是基於折磨的立場(恕刪)


好吧,如果真的要討論,一件一件來
才不會又失焦
先從人道立場來說吧

那我請問您,您支持死刑是基於人道立場嗎?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那請問保護這些人免於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等有一天跑出來再殺紅眼?)

說一下我的想法。 我不覺得無條件廢除死刑有其必要性,
但我可以理解並認同的廢除死刑,主要好處並不是保住 44 個罪孽深重的惡人性命。
而是釐清大眾的社會責任,並明瞭重大犯罪與社會氛圍的因果關係。

問題一:
應該不會有小孩從小的志向會是長大以後變成變態殺人魔。
若真有這樣的小孩,一個負責任的社會 應該做的也不是趕緊叫警察把他抓走。
就算你能預知未來,知道某個小孩繼續發展下去他有 99.9% 的機會會變成連續殺人犯,你也不應該把他槍斃或直接關起來。


以上您是否同意 ?

問題二:
接下來我們界定何謂小孩 ?
未滿十五 ? 未滿十八 ? 心智年齡 ? 生理年齡 ? 身高體重 ?
目前流行 "啃老族",所以民法刑法是不是應該調整為未滿三十五歲都是小孩 ?

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 (那麼囉嗦幹嘛) 由您的常識與良知來認定哪些人應該要為自己負責,您說了算 ???
您覺得太複雜難以判斷,也不想管這麼多。既然有法律,交給法律就好了 ? 這樣妥當嗎 ?

法律是我們藉著投票委託立委諸公們,反應我們的想法與意見,由他們依我們的想法與需要創建維護的。
法律固然應該遵守,但放棄議論法律的權力與責任,只知道若符合自己的利益就要強調 "依法行事" "守法"
那就是公民的墮落。


如 enochhuang 所述

> 然而,究竟這些死刑犯為什麼可以喪心病狂到這個地步,有許多複雜的心理層面問題及影響他們的因素,
> 包括他的 生活環境,背景,家庭教育…

再變態的惡徒,在成長的過程中一定也曾經有許多發展的不同可能,也是這個社會的一分子
因為先天 (人格特質) 與後天 (經濟條件、社會氛圍、教育制度、法律制度) 的條件,年紀漸長
他能有的選擇就逐漸變少。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每個人的作為 (儘管我們會有自由意志的錯覺) 都受到上述條件的牽引
我們會造就出一個如此喪心病狂的罪犯,一般守法守分的人並不應該完全撇清自己的責任。

如同繳稅是分攤大家共同的支出,社會之所以造就這樣的問題,也是我們應該承擔的共同責任

廢除死刑,或者廢除死刑相關的討論,我覺得可以正面地促使大家面對這樣的責任

許多人義憤填膺高喊 "這些人渣救他們做甚麼,宰了又有何可惜"
在我看來有點像是連續劇中憤怒的父親責罵自己的兒子
"你這個廢物,給我滾出去 我不認你這個兒子" ( 想想這兒子是誰教出來的 )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好吧,如果真的要討論,一件一件來
才不會又失焦
先從人道立場來說吧

那我請問您,您支持死刑是基於人道立場嗎?(恕刪)


並不是,我不認為我們社會該考慮”泯滅人性”的人權,人道... 除非那些人在意其他人的人權。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並不是,我不認為我們社會該考慮”泯滅人性”的人權,人道... 除非那些人在意其他人的人權。
...(恕刪)


那您的意思是不是:
死刑雖然不人道
但是
因為那些死刑犯”泯滅人性”
所以對他們處以死刑是剛好而已
對這些犯人,人道不在考慮範圍內

我這樣理解您的意思正確嗎?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只要有一個可能被執行死刑的重刑犯因畏懼死刑而沒有多殺人,死刑都有存在必要,
但是只要有任何一個人,因為無死刑而多殺一個被害者,死刑都不該被廢止。
因為被害者的生命亦無價)


這段話說的很好!也很為人權做努力...
真希望一直固執於自我見解的人能給自己多一點思考思考...
廢死的意義不正是要努力的去做到沒有人被殺害嗎?
以單一誤判案件為由 草率廢死造成無法彌補的過失?如何處理?

思考一下...死刑備而不用是否比草率廢死來得更低風險!
也思考一下...廢除死刑真正的意義是"無人被殺害"而非形式上的無死刑!
板橋艾力克斯 wrote:
並不是,我不認為我們社會該考慮”泯滅人性”的人權,人道... 除非那些人在意其他人的人權。...(恕刪)

我想,我們先試著不要那麼早劃清界線,「那些人」

先感謝jenghan大大的精闢分析,我試著用我一個令人難為情的過往,來回應jenghan大大所說的情況:我們沒有人能自外於這個社會責任。

那是我國小三、四年級的事,班上有一個同學,不愛讀書,常常以欺負同學為樂,班上就只有我和一個塊頭很大的同學不怕他,因為那時我的體格也很強健,而且會和這位期負人的同學(以下稱劉某)打架,因為有的時候我也很討厭他欺負同學,而且那個時候的小朋友以誰不怕誰為榮,而我就想當那位正義的使者。

好玩的是,我們雖有的時候打架,可是有的時候放學(那個年代通常是週三上半天課而且那個年代沒什麼擄人勒贖案)卻玩在一起,記得常常就和他跑到他們家附近玩,第一次進到他家時,他的表情也怪怪的,好像對我要去他家有點不情願的表情,後來知道大概是自卑感的原因吧!我也是第一次進到一個人家中發現他們家竟然沒有客廳,只有一張餐桌而且很暗,我有的時候會耽心去人家家裡長輩會在家,可是他對我說,他爸不在,只有他媽而且常常不在家,我也時白目地問他爸去哪了,他只隨口說他爸是跑船的,在那個純樸的年代,這樣的單親家庭非常少見(對我住的那個地區而言),這是這位同學的背景。

這位同學常常欺負同學,曾經被老師警告,再欺負同學的話,就每一個同學都要給劉某一拳,劉某不得還手,一日,這位同學又在班上欺負同學了,我也看不過去和他打了一架(其實沒什麼打,就是過去阻止,讓他不再欺負人,有點主持正義,其實實際是想告訴他及班上的同學,我不怕他!心態可議!)後來,班上那2、3個被欺負的同學跑去老師那裡告狀,正好是要放學的時候,老師聽了也不想多用心處理這事,就叫班上的同學每一個人去打他一下,說時馬上班上的同學就起閧聲此次彼落,一窩瘋地跑去打劉某,一時間拳如雨下地落在劉某的身上,你能想像那是一個怎麼樣價值觀被扭曲的場景嗎?我們沒有人覺得這有什麼不對,反倒大家面露笑容地很高興地跑去打劉某,那個笑容老早失去了兒童該有的天真的笑容,那笑容邪惡極了。其間,劉某因不甘受辱,揮動他的拳頭以避免拳頭繼續落在他的身上,也停止這樣的羞辱,有同學竟然大聲地喊「吼!老師,他反擊…」劉某被這一告狀聲停止了他的反抗,而沒打到的同學就繼續完成他們沒完成動作,現在想起來那個場景極其邪惡,所有的同學都開心極了,這是一件發生在國小三、四年級的教室裡,所有小朋友用他們自己察覺不到的邪惡,以自以為正義的舉動來完成這一富極變態的畫面。該檢討的人我們都知道,有老師、有劉某、但其他的同學(包括我自己,我忘了我有沒有打他,因為我先前已經給他過教訓了,而且我離他較遠,但其實我的心是想要參與的,不論我有沒有打,其實我是參與的)也許可以說,那是老師指使的,可是這一點也不能擺脫我們的責任。


你能想像那是多大的羞辱嗎?這位同學再怎麼不對,老師不是該花點心思好好處理,而不是只是為了減少麻煩,用最粗暴、快速、粗糙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那一天,老師的心被扭曲了,班上同學的心被扭曲了,還有劉某的心更遭受到了極大的羞辱。我們很難評估這次的傷害到底對這位約寞十歲的小孩造成多大的衝擊,也還好這些年的社會事件中,我沒有聽聞哪個重大槍擊要犯或是死刑犯有這位同學的姓名出現,但誰知道他現在的光景呢?這些傷害有多大的影響?也或許這位同學現在在社會的某個角落苟延殘喘地活著,也或許他現在的事業發達,我是覺得事業發達的機率很低,一個那樣的小朋友,在那一天嚐盡了其他49位小朋友加一位老師的羞辱,而剛好回家,可是回家又有誰成為他倚靠的對象?父母親常常不在,基本上只有妹妹和他一起生活,你能想像這樣的傷害可造就多扭曲的心態?不!我們的社會可能到今天都不會對這樣的情況加以檢討有什麼不對,因為當你我覺得有人是罪有應得的時候,我們就不會覺得這樣的情況有多糟糕,

我一方面要說,上面的故事其實也是我們現今在討論死刑存廢時,社會上所瀰漫那種報仇的氛圍其實與我們班上的情況是相同的,如果你覺得那樣的畫面期期以為不可,其實現今我們的社會就像是那時候一樣的變態。另一方面,就是要回應jenghan大所說的,我們沒有人能置身事外,今天如果劉某成為一名死刑犯,我們這些人沒有人能置身事外,可能你沒有這樣的事發生,但想一想你生命當中,有經歷過多少相同我們不以為意的情況,其實我們都在塑造著這社會的病態人物,也許下一位就是我們自己,不管是不是,主要還是要說的,你我都沒辦法對這個社會所發生的事置身事外。哪怕你只是冷漠地對待一位該受幫助,而未伸手幫助的人。我不是要無限上綱,我只是想敘述的是,一個常以自我為中心的個體,他所造成的社會群體,出現一個反社會傾向的人物時,你我同是塑造這位人物的共同創造者,所以,你希望這社會有什麼樣的人出現?也許從我們自己先成為一個不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開始。

但在此之前,我們每一個人也都跟這些死刑犯一樣,所以當板橋艾力克斯提到「那些人」時,別忘了,如果我們有像那些人一樣的環境、遭遇時,我真的能像我現在所認為的:(我不像那些人…)那樣嗎?也別忘了,我們真的能說「那些人」的造成和我沒關係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