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382 wrote: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恕刪)
您真理想化~

怒濤爆裂 wrote:
您真理想化~XD
昕昕的爹 wrote:
近很矛盾的原因是 , 日本上司不斷的告訴我 , 我們不是人~是機器人~~作就是了
但這種工作真的很難撐吶 , 老婆跟小孩又留在台灣~慟哭
如果是各位板友 , 會選擇離職嗎???嘆氣
吉恩 wrote:
小弟我申訴過 新竹科管局(沒消息)=>勞工局(藥等7個工作天,結果一個月)=>行政院勞委會(夠大了吧!回歸科管局)得到的答覆是:請你主動與貴公司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歡迎親洽科管局. 本局熱誠位您服務!
阿哩咧!我要是可以親自跟公司協商,還區要你科管局嗎?還來公司說你們有人去科管局申訴我只可以幫你一次!
是要我自己去辦離婚手續比較快啦! 維護資方也要有個程度就好! 會不會太誇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