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姦殺女童冤案 --- 反廢死 vs 廢死

雖然 LAG,但是村長的文還是要來推一下!



仿效村長,先表明立場一下:我個人贊成廢死,但是我也反對廢死聯盟。

首先,「廢死」這要尊重大多數的民意才能修法,
依目前的民意來說,當然絕對是不宜廢死!

既然目前無法廢死,我也贊成理應依法判決、執行死刑。
在完整的民意共識、修法程序完成之前,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台灣目前的廢死聯盟根本沒有在法理上推動廢死,
只是在「拖死」(找各種辦法拖延死刑)而已!



但是台灣現在比較令人感慨的是…幾乎沒有討論、對話的空間。
即便你不贊成廢死,只要你不反對廢死,你就會被歸類為「廢死聯盟」!
甚至有些更偏激的還會搬出:希望你老婆被…你老媽被…你小孩被…囧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羊村村長~慢羊羊 wrote:
(一早來看到新聞就很...(恕刪)...最後, 上面那一票狗官只要把錢繳回去就沒事了嗎?小弟認為那些將軍們至少也該扣退休俸, 而那些直接參與刑求, 製作假證據的, 是不是也該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根據法律應該只是偽造文書?) ...

那些狗官是蓄意栽贓殺人以求記功昇官; 自當依軍法連坐三級, 一律拖至死者墳前剝皮砍頭 - 殺無赦. 外加抄家賠償死者家屬!
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雖然 LAG,但是村...(恕刪)


我反對神探贊成廢死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sunfish001 wrote:
意思是目前很進步了,...(恕刪)


她出來了阿
在31f,有什麼話要對她說嗎
tansywen wrote:
廢死聯盟的人有去關心...(恕刪)


江國慶變成"烈士"了,烈士有沒人權我是不知道啦!!

法律的最高要旨就是"回復原狀",所以借錢要還錢、損壞要賠償、殺人要償命,償命就算是賠給受害者,所以如果死刑犯殺兩個人,那每個受害者家屬只能賠"半條命",還是很不值錢的爛命,說別人沒看過受害者,如果你有看過受害者家屬,你就會知道賠那個爛命根本不能挽回甚麼,且死刑犯都來自社會底層,你會發現原來社會的黑暗面是這樣,絕對讓你殺不完,好人命值錢,壞人命可不值錢,好人愛惜生命,自以為殺掉壞人可以得到正義,得到基本的賠償,其實得不到甚麼,如果那壞人本來就想死,那你不過是幫他執行"安樂死"罷了,他還賺到勒。

請不要以正常人的邏輯套用那些"死刑犯",那絕對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怕死,所以正常人要不正常人賠命,其實是賠到一坨屎,還自己往身上塗,那些不正常人怕甚麼呢??

他們可能怕黑、可能怕受限制、可能怕永遠不能出獄,但是他們常常不怕死,怕死的還會去幹那些事嗎??終身監禁對他們比死更可怕。

各位正常人,當你享受人權時,請不要批評人權很爛,不然你就去對岸,去了你可以了解到死刑到底有沒有用,不去想某些人為什麼要做那樣的事,只想到要快點殺掉,眼不見為淨,那些爛命真的賠償了各位的感情嗎??
heavenkings wrote:
她出來了阿在31f,...(恕刪)


有阿!!我要嘉獎他勇於面對,可以繼續當"正常人"的一員。
sunfish001 wrote:
有阿!!我要嘉獎他勇...(恕刪)


面對什麼?面對小小小?

世上竟然有人可以逃過法律制裁!!

sunfish你就是沒有親人被無緣由殺害才在這裡放僻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那張白紙黑字中發現一個名字

有一個人我認識耶

改天找他聊聊
益者三友 損者三友 友直, 友諒, 友多聞,益矣。 友便辟,友便佞,友善柔,損矣。
sunfish001 wrote:
江國慶變成"烈士"了...(恕刪)


不要以為人權都是那些團體爭來的

就以為那些人權團體做的事都是對的...

有時候很多事都是按步就班 執行 有時則是順水推舟

什麼是正常人 正常人就是有良知 你問你自己 有沒有良知

你認為那四十個人那個人有問題

你認為13年跟現在有什麼變化 不要只拿單一一個點來解釋

請看這個面在來談論你說的道理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大俠愛吃羊肉爐 wrote:
我反對神探贊成廢死...(恕刪)
你在講繞口令嗎?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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