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cp wrote:
受不了、這樣就要告別人、這點小痛都受不了、誰會相信她那高調的言論
如果連言語的傷害都得理不饒人、請問她有什麼資格叫別人給那些死刑犯生存的權利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嘛~~ 要是你衰衰的犯到他家, 他就要給你死. 這就是這種廢死聯盟成員的心態.
bar777tw wrote:
宜宗 4月11日 20:36
以下是你在節目中的說法
但是大家看到說,他好像多麼多麼的惡劣,
可是你去看,很奇怪,
他每次的發生的情形都是他在網上,
三更半夜,3點、4點上網不睡覺
然後就到聊天室,然後就有不認識的15、6歲,
13、4歲的少女就跟他聊天,然後就約出去,
然後就載到甘蔗園去,然後7次都是這樣子
我就想問說各位爸爸媽媽,
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
為什麼上網3、4點不睡覺,然後跟一個陌生人出去
然後完全都不知道
你沒明講出少女有責任,
但是看得懂、聽的懂中文的都知道你的意思,
別說我啦,就連黃偉哲立委也這樣認為
bar777tw wrote:
這種人也能當教授,看來台灣學生前途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