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笑不懂工程的 看的一座橋 要花5000萬 就可以無端放矢請問你有看過設計圖嗎?? 有看過詳細價目表嗎??先看完 然後把浮編的部份講出來別沒有證據 就亂喊做工程的包商 有的是不偷工減料 實實在在的光用喊的就隨便定人罪??
台中小康 wrote:其實高雄政府包含此工程招標及其他重要工程招標過程違法致公帑無端浪費6,834萬元被行政院糾正,行政院糾正文 這個很奇怪的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文件及視為無效標:(一) 詳細價目表總價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者。(二) 標單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與資源統計表電子檔磁片,或未附列印之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者,或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者。這就是糾正的地方嗎?看不太懂那個糾正文
可愛小熊 wrote:標單封內未附詳細價目表與資源統計表電子檔磁片,或未附列印之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者,或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欄位價格、數量以手寫者。 這很正常手寫可以先留白, 等知道底價跟大家的標價之後, 幾秒鐘就可以隨時補上用列印的就沒有那麼好補印
台灣這個國家是採最低標很多還要綁採購法吃米要知道米價阿.....光是家裡裝潢像樣點的也要百萬吧我常常算數量時還不感覺等乘上單價後才知....靠這樣多錢喔有時要想用好一點的材料也不行因為有採購法綁東綁西在嫌貴可能就啥都沒有了
可愛小熊 wrote:這就是糾正的地方嗎?看不太懂那個糾正文...(恕刪) 此糾正案是說高雄市政府招標內容與法律規定不符,致始本來第三次招標就可結標之案件,拖延至第四次招標始結標,且第三次招標最低標與第四次得標金額差距6,760萬元,也就是政府多花6,760萬元公帑。白話文你看不懂?白話文還要人翻譯,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