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判斷情色交易的標準?

beck5281 wrote:
基本上警察一般來說都...(恕刪)


基本上三仙巷雖然被抄鐵門都關上,還是有營業的,只是叫不出小姐綽號的應該都會請你改天再來
那一陣子敢上班的都很拼,幾乎每個都有吃避孕藥可以讓你從中間走出來,只是看你敢不敢而已

回到正題,一般警察到旅館臨檢,並不是每一間都會查,休息的不用留資料一定先查,
不過他只能在房門口盤問你,過夜的都事先比對身分證資料,除非真的有問題才會進一步盤問
應該都有看過警察再按一台類似PDA的東西吧,除非你找的援妹在這區都沒被請回警察局過
不然一按都會有資料的,你在會掰也沒用
雖然現在是罰娼不罰嫖,不過他還是會請你回警察局坐一下的,大概就是勸導一下順便做個資料
那你下次最好就不要在這管區出沒了,不然只要你一投宿旅館,警察有臨檢一定必查
雖然生理需求是正常的,尤其是台灣這種填鴨式教育教出很多書呆子,根本不懂跟人溝通,怎麼交女朋友?
對很多單身而言在沒有另一半的情況之下,偶而花錢解決一下,其實也不是多大的罪
只是在台灣風氣未開之下,這還是違反行為,請勿已身觸法
至於那個被爆料的前第一公子,只能說死好,都已經選擇結婚的枷鎖了還出來偷吃,那真的不可原諒
cici5477 wrote:
很少有人跟異性去旅館...(恕刪)



內行人 大大深熟此道......

收藏一下 說不定以後用的著

抓不到的才正常
抓的到的都是
營業單位 交給警察當業積
或者馬伕跳槽 被前單位交出去的.....

土城加藤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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