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紀念公園應該改名叫228變態公園才對!

ohayou wrote:
有一次我跟朋友約好在...(恕刪)

請莊圓大濕去那邊跳佛舞

感化玻璃

不曉得能不能成功









我想應該會被拖進廁所減肥皂
ohayou wrote:
有一次我跟朋友約好在...(恕刪)

改名的人現在住在土城。
ohayou wrote:
有一次我跟朋友約好在...(恕刪)

你只要不是主動的.不管同志非同志就要知道.....
檢肥皂沒那麼容易被差入拉
修羅1972 wrote:
您是說這樣嗎????...(恕刪)

還是這樣
應該不可能真有人被「拖進廁所」吧?

那可是嚴重犯法的行為。

當然隨意毆打別人也是喔
battery0922 wrote:
在我處理過的案例跟實...(恕刪)


我怎麼有點看不懂是我資質太低了嗎
不要把事情複雜化了,好嗎
K77 wrote:
應該不可能真有人被「...(恕刪)

~~~被拉進去....會鬧進警察局

ohayou wrote:
我怎麼有點看不懂是我...(恕刪)

你沒上勾是好的........上勾..........沒完沒了
我有去過了....他們對我沒興趣.......我長相超級普通宅男樣

.....連女生要看上我都有點難.
以前我還不知道這是一怎麼回事,我就傻傻一個人去上廁所

原本都沒人,忽然間就連續來三個人上廁所,

而且還會偷偷喵你,感覺很怪,可笑的是,直到幾年後,我朋友

才跟我說,我才恍然大悟,我竟然敢一個人進去上廁所
曾和友人夜間在收班車前,經南陽街往台大醫院捷運站搭車;

兩個男的並肩走在人行步道,當下無聊往新公園鐵柵內一望

赫然看見有男的正眼就瞇自己,不是那種無意間對到眼,是等你注意到他...



又有在夏天傍晚4點多,從公園號酸梅湯進入的水池:

和從補習結束的同學在池畔抬槓喫煙(彼時沒禁菸)

就看見一個中年男子就在三步遠,裝作在看水池???

一會就走近身側要借賴打??

點然後又似欲言又止在池週逗留???



除非深諳此道,性喜"去公園上班",否則真的生人勿近啊!

連介壽公園都快淪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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