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11 wrote:
不爽不要做是資方才敢說的,籌碼都在他們手上,你不做後面一堆新鮮的肝搶著要,
現在有哪家高科技廠能準時下班的
責任制和約聘制存在的一天,台灣勞工都是可悲的
不會啦!可以看看現在醫院的新生兒及幼稚園,小學.
以現在的出生率,在過30年,他們就沒多少新鮮的肝可以用了.
chan640323 wrote:
對於因為過勞而過事的人我表示遺憾
過勞
我的工作事殯葬業
正常上班時間為AM0830~PM2000
不正常的時間常常是24小時不休息
當你覺得這個工作不適合你或是工作時數較長
為何不改變
我常常睡到大半夜,有時正要睡著,有時正要出門旅遊...等等
因為一通電話,我的行程受到阻礙或是變動
這些都是工作相關所衍生的問題
電話來的時候,都是客戶最危急的時候
跟一般大眾工作相比,有比我的還急迫性嘛!!!
一個人要離開這世界有很多種方法,過勞也是一種
但要怎麼證明,是不是自發性或是自願
這都需要討論
而不是一味的說資方的錯誤
要資方賠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