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oooo wrote:搞個惡法出來擾民~看到民意反彈就縮起來~這是什麼樣的政府?所以說~~民眾還是要表達自己的不滿的! 那你敢上街去抗議, 要求政府開罰那些沒繳的人嗎?已經有修法要刪除處罰配偶, 但是修正案還躺在立法院裡, 請去找立法委員, 要他們動作快點吧...
不爭氣的我,前一陣子乖乖地去繳了。我欠了六千多塊,他三不五時就給我寄通知來,真是有夠煩的。所以就給她繳了,希望他以後不要再來煩我了其實還好因為當初失業的時候也跟政府領了六個月的失業補助金,15萬多現在吐一些還給政府,感覺還好不用太計較啦
這樣講起來繳工會的好像也不怎麼好因為自己經營事業如果做不下去了也算失業但是好像無法申請失業給付所以我發現繳錢的好像都是傻瓜居多只有政府最聰明死要錢沒工作就沒收入連吃飯都有問題如何繳國民年金呢??政府官員真的頭殼裝的是一些米田共真是擾民勞財之事一堆
linlin~琳琳 wrote:沒工作就沒收入連吃飯都有問題如何繳國民年金呢??...(恕刪) 除了借錢來繳,或者當米虫向家人拿錢來繳外,不然只能搶了喔 !(我是當米虫拿家人的錢去繳的!)上面那些說被催繳的人應該建議勞保局,沒錢繳國民年金的可以用此理由向銀行借錢來繳,擔保品就是國民年金.看看歐巴馬期中考 ....,我國死刑犯未解決,二代建保等著加稅,失業國民年金.......立法 ? 立個一年當中有一半時間有工作,一年當中那些無工作的日子裏國民年金就應該由政府負擔.
whispering wrote:9月2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還得再送「立法院」審議10月8日立院連署提案,進度仍在一讀中....「目前」配偶仍應負連帶繳納保費及利息責任...(恕刪) 目前沒聽說誰被開罰~為什麼?不是都催繳了嗎?~為什麼不敢開罰?~政府也會心虛嗎?都失業了~哪裡有錢去繳~訂這種惡法是要逼死失業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