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博士生有膽就在博士論文口試的時候
對口試委員比中指
這樣我想全國民眾都會稱讚他有guts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瀟湘夜雨^^ wrote:
蕭姓博士生有膽就在博...(恕刪)


他口試已經沒過了,我只能說台大教授真是有遠見~Good job!!

烈燄赤子 wrote:
蕭明禮事件帶來的衝擊...(恕刪)


其實當時我在第一時間在友站發起人肉搜索的同時

我就在想

除了這兩段讓鄉民憤怒影片

是否還可以給鄉民一個機會教育

順便讓媒體來放大報導

讓以後這些急救車輛能夠在路上

暢行無阻

我想這次的結果或許不勝滿意

最起碼這次的事件

能夠讓所有人有更大的省思
拉不拉喬 wrote:
他口試已經沒過了,我...(恕刪)


鬼拉~這種渣進到台大!

台大應該跟他索賠才對!!

話說台大怎麼最近總是出這些!
高知識低道德的敗類啊!!
200公尺就禮讓應該在鄉下地方

在台中市100公尺搞不好還沒聽見救護車聲音(開車又聽音樂)

每次開車聽到救護車聲音還會緊張趕快找車在那裡快點閃邊

在都市中有時也很無奈要禮讓也沒辦法上下班都卡在車陣中

可能大家都怕這樣會上新聞



t0236880 wrote:
鬼拉~這種渣進到台大...(恕刪)


他能進台大搞不好都是靠他老爸的力量咧
BrilliantWing wrote:
說到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的事情,

昨天路上聽警廣也開始在宣導,

不禮讓救護車或消防車會被罰600~1800的罰鍰,

問題是...如果因禮讓救護車或消防車而導致越線被開闖紅燈,

是要被罰1800(機車)或2700(汽車)的罰鍰啊!

而且版上也有先烈為我們證明了,

死腦筋、一律依法行政的交通單位是不接受這種申訴的,

該繳的罰鍰一毛都不能少...



看出來問題在哪裡了沒有?

1800跟2700那個多?



當然,道義上,每個人(除了蕭某)都知道應該要禮讓,

但實際上,國家的法律卻不允許駕駛人這麼做,

立委豬公們在趕潮流一窩蜂同聲譴責蕭某的行徑的同時,

是不是應該要回頭省視這些法規究竟合不合理?

法律是在維護急難救助者的權力,



這我好像記憶也遇過這種狀況

路口有照相機第一台車內側車道聽見救護車聲音

還好救護車是走外側的慢車道

還是在台中市的最重要路口內側有十多台車(真不知文心和中港路十字路口要怎麼闖紅燈)
其實讓路做的還不夠好!

在美國一聽到警車或救護車,馬上靠旁"停車"讓路!

若有人像這樣的擋車,美國條伯伯可能就開槍了!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感念余奶奶.....

不過.....

中指蕭 不要跟個龜兒子一樣 縮在家裡
出來向余奶奶磕頭道歉
不然余奶奶半夜去找你教你禮義廉恥.....................................
HELLO你好 wrote:
小弟上次在中山高也是遇到一個狂按喇叭的救護車,平常小弟遇到都會讓

但那次前面的車不快,旁邊有車又沒法轉換車道

救護車又狂叭,當下的心情真的也很不舒服

難不成我要硬切換車道,然後那台救護車停下來載我嗎>_<

被叭了幾分鐘後最後小弟終於順利切換車道,讓救護車往前叭…

該讓還是會讓啦,只是可以不要奪命連環叭嗎…


你在哪個車道????

前面有車的話, 你應該也叭他, 或閃他, 提醒他後面有救護車, 而你旁邊的車, 應該減速慢行, 讓您切換車道......

救護車不是在叭你, 是在提醒他周遭車道上的所有車, 會讓救護車跟在後面了...已經動作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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