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兩位報告我並沒有跟他們要求退錢他們也只表明可以再以半價購買一次我不想再購買一次就離開了所以結論:沒退錢說來慚愧我不知道有哪邊涉及毀謗的部分麻煩請您指點如真如此那我要謹言慎行了我是新好男人 wrote:版主你真的確定店...(恕刪) angela000217 wrote:請問一下最後他退...(恕刪)
樓主,建議你回去改一下文章,寫清楚已經付過錢,不然過幾頁又有人誤會你錢還沒付。========================以下是我的此事的看法,誰知道店家是真的銷毀了那五個,還是賣給別的客人,一般來說應該退錢。而且老闆娘說賣給員工,換一個人來講,又變成說銷毀,說法反覆不一,不是值得認任的店家。
這問題有點難,因為食物不好保存,店家遇到點了餐付了錢但忘了拿的客人,也不知道客人第二天會不會來拿,又或者是過個幾天才來拿?可能之前也發生過此情況,店家才會有隔夜不能提領的規定吧。東西做出來了有工本,如果沒人提領又賣不出去,那店家就要賠錢了,這種情況下,客人要求店家退全額或者補新品,好像有點說不過去,要求退(售價-成本)似乎比較合理。不過如果我是店家,這次此物既然賣給員工了,那會把錢全額退還,之後再把規定寫得更清楚「隔夜銷毀,恕不提領、保留、退費」,讓模糊空間更小。
樓主是有先付錢才拿號碼牌的覺得樓主是不是應該要去修改一下本文比較好?既然是已經先付錢我覺得樓主應該是要跟他們討錢回來才是而不是去討麵包這樣反而會被店家當奧克東西沒拿到退錢是應該的如果今天我是店家我也會選擇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