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佈"薦任"的人事命令..
(薦任是啥我不懂,聽說很大)
但最終都沒有執行,原因是"有需要你的時候才來,現在沒需要,一直沒需要.."
單位也一直都是空降部隊..人都過世了,人事命令白紙黑字放抽屜都沒有執行..
那基於保護啥誵的原則,是不是也該給他18趴?
答應給的該給,可是"那年代"的公務人員人事是沒有公平可言的.
"現在"的公務人員真可憐,要拼很難考的考試,還要被當擋箭牌.
真可憐~
反過來問你:
公司發布經理人事命令給你,但把你降到最基層
把工作給了別人(一直都是空降部隊),還給他們18趴,
你一職幹基層到死,當年公務員薪水是很低,當官就不低.
受不了你滾蛋,你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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