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地工作當然適用當地法令..外國人到台灣也一樣啊..這次是在菲律賓啊..這次大家都同意他們是犯罪的身分如果下次是像言論自由的,宗教的...大陸判有罪,台灣是無罪的狀況?如果形成慣例,這樣也交給大陸,台灣人以後世界行走就隨時都會被莫名其妙的被逮捕.
香酥雞 巴比Q wrote:整個討論串,只有...(恕刪) 我實在看不出他清楚在那裡除了政治立場和你一致外他說的那些條約.我們和菲律賓好像一項也沒簽反而和中共都簽了不是嗎?由於被害者都中共國民.依據這些條約把罪犯移交中共好像沒有不對吧
jjhuang.tw wrote:在當地工作當然適用當地法令..外國人到台灣也一樣啊..這次是在菲律賓啊..這次大家都同意他們是犯罪的身分如果下次是像言論自由的,宗教的...大陸判有罪,台灣是無罪的狀況?如果形成慣例,這樣也交給大陸,台灣人以後世界行走就隨時都會被莫名其妙的被逮捕....(恕刪) 台灣人隨時被逮捕.....本來就是這樣呀?? 有問題嗎??? 請問有哪一個國家鳥你??不然你以為那些DRAM以及面板廠的主管為何心甘情願去美國坐牢呀?? 他要是被美國通輯了.....很多地方都不能去了...............
狼0226 wrote:我實在看不出他清楚在...(恕刪) =================================台灣和菲律賓並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但請查詢過去資料 可以發現自菲律賓押解回台的台籍嫌犯不少2008.12 軍火大亨陳冠源2008 許金德等等不少資料也就是台菲間在過去 也是有司法互助的案例存在的且在下在所有的回文中 完全無任何政治方面立場言論不知閣下是從哪邊看出有政治立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