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crazy wrote:唉....可惜裡面有...(恕刪) 從1月15日被抓 筆錄好 到現在都還沒收到法院傳票...以接到 廠商 和解電話 因該近日就會收到傳票?!是要去被抓的附近麼 還是以我 最近的地方開庭?聽那光榮說 新竹地檢的什麼..因該是新竹開庭?
我那個朋友比你更倒楣~(事後他跟我說經過~)他當天下午6點多被抓~直接帶去警局做筆錄~做到晚上9~10點~移送地檢署時~檢察官說要隨案移送~!所以他當天不能回家~被帶去警察局拘留室睡一晚~!而且他說晚餐沒吃~沒人會管你死活~!睡到隔天8點多吧!就有警察來載你去地檢署.先關在等待室~跟很多人關一起~他說裡面很髒....等臨時偵查庭~後來被叫去給臨時檢察官問完話~!就被飭回了!
c7115111 wrote:是要去被抓的附近麼 還是以我 最近的地方開庭?聽那光榮說 新竹地檢的什麼..因該是新竹開庭?...(恕刪) 你會先經過檢察官開庭......問你認不認罪....你應該只能認罪吧(你就說根本不知道這是犯法的,所以才上網拍賣又面交,且稱你素行良好為有前科,並非有意賣盜版光碟,只是賣遊戲機送光碟片,因為留著也沒用..現在被抓已知錯...願意認罪且已悔改,以後保證不犯).....之後他會當庭問你們願不願意和解........就看你們談的金額怎樣囉......金額少就付吧...高就說有誠意和解但對方開價過高付不起破局...因為初犯,所以檢察官通常會聲請簡易判決吧(比如緩起訴或判刑xx日緩刑xx年,併罰捐款社福機構x萬元.....etc.)....如果你不服簡易判決內容.....記得聲請再議喔...以上大概就結束了.......但如果你或廠商不服,才會正式起訴到法官那邊啦......金額大概就是幾千塊到萬元啦...沒有所謂的幾百萬....並非廠商開多少法官就判多少.....你只是對於你侵權的那幾張光碟片金額負責....對於廠商因為盜版而被其他人侵權之大筆金額無關...如果是非光碟型式...最好是和解,因為對方能撤告,當作沒發生事情一樣.....但光碟形式就不妙,和不和解差異應該不大...Q:著作權之刑事罰責,有那些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A:新著作權法為有效遏止盜版光碟之大量製造及販賣,乃將下列侵權行為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以利查緝:1.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盜版)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2.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光碟(盜版光碟)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c7115111 wrote:當然標題沒打 送台片啦...只有在內容上打 我的所有配件WII主機左右手把X4+感應器加強X4手把GC X4麥克風DDR踏墊X2拳擊手套FIT踏板+遊戲片汽車方向盤X27吋螢幕吉他X2GC記憶卡X2GC大金剛鼓充電器底座衝鋒槍組x2魔物獵人專用手把x2遊戲片x10 這個說法,大部分就是台片囉...
bb731211 wrote:建議你趕緊跟提告你的...(恕刪) 和解的正式手續??是不是簽例一份和解書由雙方 保存 正本影本??如果是我是要拿正本?分期付會顯得比較麻煩麼?我們這樣簽例和解是某有3方人在律師 + 控訴方+ 受刑人?完畢之後手續 是否還要出庭 辯護還是該和解手續會交遞出去而不用開庭審理?!和解完的金額 後續還要在付麼?例如這是公訴罪私下和解 還是要有刑事上的懲罰?開庭也要給錢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