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地球 wrote:你的說法真奇怪,何謂...(恕刪) 這位大大.....不是我的說法奇怪....長安東跟中山北那個路口...有走過的就知道...23:00過後可以 左轉....但左轉要注意對象來車...看圖吧
remo2919 wrote:看樓主陳述的破壞狀況...(恕刪) 看一下我附的圖就知道了...那種情況...車子轉灣沒煞車...機車過快沒煞車...撞在一起我只是在想我要不要把機車速度過快說出來...還是我只要說明 機車直行經過..跟左轉汽車撞在一塊就好
型男小眼睛 wrote:這位大大.....不...(恕刪) 那路口沒紅綠燈嗎?就騎車行走那路口如果沒紅綠燈有特種閃光紅還是閃光黃嗎?閃光紅 停車再開閃光黃 慢行前進(這通常用為十字路口主要幹道)不過可前行又左轉照理說機車那邊是紅燈除非那圖不是同路口是轉完後不久又一個路口警察基本上會劃現場草圖(這雙方7天後可調可複印)現場照片~一個後可申請分析報告警方會用公式算殺車痕來看當時雙方大約時速還有車子撞轉損壞方向來研判誰撞誰
ninja680614 wrote:那路口沒紅綠燈嗎?就...(恕刪) 不~~它是同路口...六線道的路口 左右最外側 是機車道 內線各雙線汽車道..不要懷疑都是綠燈..台北市很多路口都是這樣子所以這是紅綠燈殺人事件...
型男小眼睛 wrote:看一下我附的圖就知道...(恕刪) 如果google街景沒錯的話,他們就是在派出所前撞的是吧?那不管如何,傷者可憐歸可憐,你還是要照你看到的講,不是照你想的講!你的證詞只是一部份,最主要的肇禍責任鑑定,是“現場”,包括撞擊所呈現出來的跡證!所以不用把你自己想的太重要,照當時講就好,因為不會因為你說誰慢了,現場跡證就會變成是慢速撞擊的樣子!什麼速度下東西撞到會噴多遠,朝哪個角度,那都是可以比對出來的,你在說什麼也是會被反證出來的!
型男小眼睛 wrote:不~~它是同路口.....(恕刪) 台南好像沒那麼大的路@@"難怪我會覺得是不同路口sorry不過會這樣設計蠻怪的大多會用多燈號吧可轉彎時就是直行紅燈加方向不可直行可轉彎當然啦~~晚上車少燈號可能會變(像紅燈變特種紅就是一例)因為多線道這樣轉彎太可怕轉彎車撞擊機車左側嗎o.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