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不過
中華紅十字總會和各分會並無隸屬關係..總會也不能指揮分會..
不要把分會的事套在總會上
中華紅十字總會只抽取2%費用....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章程
第二條: 紅十字會為全國唯一推行紅十字業務之組織,依其隸屬關係分總會、分會、支會三級。
第四條: 總會得在各省(直轄市)設分會,以省(直轄市)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隸屬總會,並為總會之會員。
第六條: 總會應冠以紅十字會之會名,分會應冠以紅十字會及省(直轄市)行政區域之名稱,支會應冠以紅十字會及省縣(市)行政區域之名稱。
第七條: 總會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但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設於其他地區,並得設置分支機構。分會設於省(市)政府所在地,支會設於縣(市)政府所在地,必要時得設於其他地區,並得設置分支機構,但先經上級紅十字會之同意應。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
第三條: 十字會總會及分、支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之選舉紅及候選人之提名程序,應依各該紅十字會章程載明之。
紅十字會分會之選舉由總會督導辦理;支會之選舉由分會督導辦理。 選舉之會議均應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

Handerson.my life~ http://blog.roodo.com/handerson/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才抽2%..
依照紅十字會供佈的財務報告, 98年度的全年收入約40.4億
人事費用佔 0.48% (19,480,902), 沒錯, 不到半趴. 另外辦公費用(2,444,087) 佔0.06%
出處. 紅十字會
至於數字的真假, 我個人選擇相信。 必竟報告是有會計師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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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呵呵 還是看不出.....(恕刪)
呵呵..看條文..看不出什麼...
你總該相信自由時報的新聞吧...
1.紅十字會全台各分會的財務各自獨立
2.總會與其他分會也沒有隸屬關係
3.台北分會也沒有對南亞海嘯捐款抽成十五%
我相信陳長文的人格..就如我相信林義雄----雖然他們有些看法我不贊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25/today-life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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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昨天召開記者會重申,該會絕對會善用每一筆捐款,台北分會也沒有對南亞海嘯捐款抽成十五%,由於此傳聞攸關該會聲譽與捐款人信心,希望必要時由檢調單位介入調查,若真有此事一定依法追究到底。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昨天表示,紅十字會全台各分會的財務各自獨立,總會與其他分會也沒有隸屬關係,根據該會要求台北市分會提出的帳目得知,並無傳說中的十五%回扣之事。
陳長文語氣堅定地說,此事攸關紅十字會總會多年來的信譽,他本人已親自查證確無此事,如果有的話,歡迎社會大眾向該會檢舉,同時也希望檢調機關進一步了解,如果查出有募款抽成的情況,一定會依法究辦。
至於提撥部分捐款作為行政管理費用方面,陳長文指出,該會是依照內政部訂定的統一募捐辦法規定,紅十字會可提撥捐款的二%用來支付行政管理費,該會願意接受社會大眾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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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2005年..有問題前政權早就抓了
略節錄新聞或是說法如下:
2005年,《蘋果日報》報導,郝龍斌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他同時安插了四名秘書,月薪約為四萬至六萬不等。投訴人指出,其他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起薪約為二萬。與其他三名出身軍方的工作人員,此八人領走紅十字會每年人事支出的半數。郝龍斌坦承此事,但指出一切合法。
2009年11月16日,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在議會質詢指出,台北市政府挪用九二一震災民間捐款餘額六千多萬元,轉捐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作為四川震災捐款之用。郝龍斌坦承挪用,但認為此為公益用途,內政部也指出一切合法。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 「市府不可能挪用921善款捐助川震」,但市府在2009年11月16日議會備詢時,前社會局長師豫玲在議場坦承台北市921賑災剩餘款8181萬3414元挪撥到市府「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且在2008年6月再挪用6400萬元轉給「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接著捐給四川一所小學一棟大樓。
過去八年,「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的榮譽總會長,就是陳水扁擔任,有趣的是去查找「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的網頁,就是沒有載明誰是當時的榮譽總會長,更沒有專屬網頁介紹陳水扁是榮譽會長。只介紹「會長是陳長文」、「祕書長是郝龍斌」。
國會辦公室歷經兩年多的追查後,發現該會對於官方補助款之運用,存著眾多浮濫編列、挪用科目之情形。包括,未支用完畢之款項不僅未繳回國庫,甚至遭該會長年私納為「提撥準備基金」,甚至連辦公補助費都被該會用來做為攤提固定資產的「折舊」,種種怪異運用補助款項之現象,不一而足。
內政部補助紅十字會之辦公費部分,從91年至95年亦合計有222萬5800元,遭該會挪為攤提固定資產之「折舊」,以及「提撥準備基金」。兩項合計321萬4710元的補助款項支用,已被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人民團體科確認違反補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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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和新聞都很不好聽,顯示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似乎被把持,公佈人事資料和財會報表的透明化舉動是必須的了。
附註
其他秘書長才6萬
對紅十字會高層月俸優渥,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表示,國內公益團體人員起薪通常為兩萬多元,「紅十字會總會的高薪會被罵死,以後誰還敢捐錢?」非營利組織應朝人事精簡規劃,「紅十字總會秘書長卻有司機專車接送、公關特支費等陋規」、「民眾是捐款給需要幫助的人,不是拿來養員工」。紅十字會高層的待遇也讓其他公益團體咋舌,曾任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現任立委王榮璋,以及聯合勸募秘書長周文珍均表示,任內月薪僅六萬元,「在公益團體已是頂天的薪水」。內政部社會司人民團體科視察陳昭雄則說,《人民團體法》並未規範薪資高低,只要該會理監事同意,政府無權干涉,「只能靠公益團體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