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利潤怎麼分配是他家的事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不買不看不要有那種我偏要看就是不買的論調要抵制他...抵制的氣魄就要好一點...你的意思是說你想要獲得作者的作品內容可是你的錢不想給作者跟通路商違不違法我不知道啦但是至於人的格局跟格調高低.....我相信大家心裡有一把尺...我想也不用跟你多說什麼加油吧...為你的夢想前進...努力開創你成功的將來吧
有人專程貼文問這種問題我真的被嚇到了現在小朋友觀念怎麼會變這樣阿??這種問題還需要問嗎??網路上隨便查就有的東西就好像你在電影院翻拍的影片拿去賣錢不會有事嗎??>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 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同一條也說了>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你做了筆記會不會有問題問題出在這本書不是你的你用筆記的方式重製了對吧那是否合理使用就有爭議了這樣說吧~如果你是作者你覺得你的行為合理嗎???
昕仔 wrote:不要跟我說你這樣人家要賺什麼之類的,我想知道的是有沒有具體的條文?...(恕刪) 應該是沒有什麼具體的條文規定"禁止在書店看書做筆記"...不過我認為如果一個人什麼事都需要用條文來規範的話 , 那這個人活的還真沒有價值 .
昕仔 wrote:而且現在書的價錢都超貴,薄薄一本要隨便都250起跳而且在實體店面買還不打折!所以我都在書店看好要買的書記好書目後,在上網訂購,折數最少都八折起跳,省幾次就可以再買一本了 耶,你換大頭貼了?? 你原本那一個,還比較好看些...嗯...這是著作財產權的問題,只有買書,不然,就算別人讀完後,捐給圖書館才行.,不要說金石堂,其他書店也是一樣,有些書乾脆給你上膠套,因為,有些客人不想買被人家摸得舊舊的書...中文的知識界其實很小,像英文的暢銷書,在book.google.com,都可以線上閱讀,我現在都讀英文的,金石堂的卡已經很久沒用了,網路的英文ebooks多如牛毛,只要會英文,什麼書都能找到,而且,數量還是中文相關書籍的數10倍之多...以後,中文書市場會不會像英文書市場,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以後中文書也開始電子化,你的問題其實就很好解決了...
我常常去我們家附近的幼稚園看到好多小妹妹好可愛我就會不自禁就會想摸小妹妹的屁屁園長大人說這樣是不對的行為我覺得摸屁股小妹妹也不會少一塊肉啊為什麼不行??請問各位網友如果在不考慮違反道德風俗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行呢????記得是在不考慮違反道德風俗的情況下唷....